第三百二十九章 再次别离

晴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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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瑶光幸福地翘起了嘴角,几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秋水双眸眺眨也不眨的落在我的脸庞上,丰润的朱唇,显得那样的诱人,可爱的小兔牙,显得那样的调皮,仿佛在诱惑着我。

    凝望着李瑶光的眼眸,我的手,轻柔地,犹如触摸世界上最为珍贵的宝物一般,抚上了她的俏脸,李瑶光欲向后躲去,可惜她的背靠着的是一株巨柳。被巨柳阻住了退路的李瑶光,就像是那掉落进了陷井里的小动物一般,双眸怯生生地看着我,仿佛在恳求着,想要逃离。

    “平平,真希望时间能够过得更快一些。”我抿了抿发于的嘴唇,提醒自己面对的只是一个才满十五岁的未成年少女,虽然她个头高挑,身材性感,已经犹如那二十一世纪可以走在T台上的模特一般。但问题是,她终究只是十五岁的少女。

    “……无忌哥哥。”李瑶光娇躯微微一颤,她没有躲开,垂下了浓黑的长睫,微眯着如水双眸,头,轻轻地搁在了我的肩头。

    不需要过多的语言,我知道,她的心里边,满满的,尽是我的身影。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希望时间过得快一些,等待着青涩的青苹果,成熟的那一天,能够早一些到来。

    我的手轻轻地揽住了她的纤腰,嗅着她发丝透出的淡淡清香,这一刻,恨不得时间就此停驻下来,好让我能细心的去体贴,她的俏脸传来的热度,还有她的纤腰,有多纤细,而又充满了弹性和力量。

    不知道坐了多久,仿佛只是一眨眼,远处,传来了妹妹的呼唤声,我这才惊醒过来,回头望去,这才发现,太阳已然落到了身后的山峦处。

    “居然已经黄昏了?”李瑶光回过了头来,眺望着远处的山峦,颇为恋恋不舍地道。牵着她的手,提着我的吉他,可惜,走到了能够看到那篝火的地方后,李瑶光把我的手挣脱了,轻快的向前方跑去,回眸之际,那轻快而柔媚的笑颜,让我觉得好像世界一下子变得无比的美丽。

    就连刘宏基兄那张猥琐狰狞的毛胡子脸此刻看起来也份外的可亲,至于李世民,嗯决定了,以后这家伙成亲的时候,本公子可以少要几百贯的彩礼钱。

    第三天,李氏兄妹,还有俺妹子和杨师道都得回去了,堪堪相聚了三天的光景,又得分别,站在我跟前的妹妹居然眼圈有些发红。“哥,你一个人在这里孤孤单单的,要不,我跟娘说,我们一块过来这里陪你,好吗?”

    “好啦,乖妹子,听哥的话回去吧。为兄可是国公,在外任职,照例,家人要留在国都的,放心吧,你若是想为兄了,有时间的话,就过来瞧瞧,知道吗?”我笑呵呵地刮了刮她那微红的琼鼻。目光落在了不远处,虽然没有像俺妹子这般失态哭鼻子,可是眼圈也有些发红的三娘子身上。

    心里边很不好受,但是,现在真的不太方便让家人过来,重要的是,现在这里百业待兴,而且也不知道到底能在这里呆多久,所以我希望先打牢基础,若是能够在这里站稳脚跟,若是有了机会,再让娘亲他们过来不迟。

    “哦,那我走了,哥,你可记得要给我写信知道吗?娘还有外婆他们都很想你呢。”妹妹抹了抹眼角,露出了一个强撑的笑脸道。

    我点了点头。“放心吧,哥肯定会让人给你们带信的。”送走了妹子,一直磨磨蹭蹭没有离开的李瑶光看到我走了过去,情不自禁的上前数步,与我之间仅仅咫尺之遥,目光落在了我腰间所佩带的宝刀含章身上。“你若是想我了,记得给我写信,好不?”

    “嗯,放心吧,一定会给你写的,你也要保重才是。”我拍了拍腰间的宝刀,看着李瑶光那张满是离愁的俏脸,我抛下了所谓正人君子的姿容和绅士风度,走上前一步,然后,轻轻地拥抱了下李瑶光,这个拥抱,表达了我内心那澎湃的情感。

    结果就是,本公子抱着那就像是刚刚被一头野牛撞过的肚子,双眼里饱含着热泪,挥着另外一只手,向着那船舷处,俏脸晕红,粉面含羞的李瑶光依依惜别。

    “贤弟的勇气,实在是令为兄佩服,哇哈哈哈”在旁边把一切都看得真切的刘宏基那无耻的笑容和猥琐的表情,让我恨不得一大脚把这丫的踹进黄河里边。别愁别絮,尽被这个煞风景的家伙给破坏得于于净净。

    看着那渐渐远去的帆船,我悠悠地深吸一口空气,大隋王朝最后的安宁,仿佛随着李瑶光他们的离去,也已然渐行渐远,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变得天翻地覆。

    “贤弟你还在发什么愣,昨日你不是说要带为兄去个好去处吗?你妹子还有你未过门的媳妇都走了,贤弟你是不是该带为兄去溜一溜了?”刘宏基凑了过来,很是猥琐地冲我挤了挤眼道。

    靠,整个一流氓,想的都是啥歪门邪道。本公子悻悻地瞪了这位斩鸡头烧黄纸的兄台一眼。“小弟这就带你去,不过,绝对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地方。”

    当刘宏基发着牢骚,随着我穿过了那山涧,进入了山谷之后,他完全地呆住了,看着那葱绿的山谷之中,一条奔腾的河流正汹涌奔流,而两岸到处是那奔驰的马群,看着那一匹匹的良马,在那肥嫩翠绿的绿地上逍遥的奔跑,漫步,啃食着肥美的牧草,刘宏基感觉心都快醉了。

    嗯,反正我觉得这家伙的表情,跟他平时醉酒时的表现,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两眼发红,脸也发红,眼神发直,嘴半张着,那毛绒绒的眉毛在那拱来拱去,犹如两条钻出了泥土的毛毛虫。

    “贤,贤弟这,这到底是哪儿?”刘宏基愣了半晌,这才回过了神来,语不成句地朝着我追问了起来。

    “这里,自然是小弟的养马之地。”我得意地一笑,纵马身下的宝马,朝着前方奔行,几十名部曲正在呼喝不停,追赶着这些马匹,让它们成群的在山谷内快速的移动着。

    而那边不远处,几十名工人,正在那里依靠着水车,正在切割着草料,好拿来进行搅拌,这些良马,除了吃草之后,还要食用本公子配制出来的马料,这样才能够让这些良马保持足够的体能和体质。

    而那两名大宛牧民,此刻已经成为了本公子手底下最得力的养马场负责人,他们用结结巴巴的关中话,告诉那十来名少年,这些少年自然是提起了笔,飞快地记录着这些千百年来,口耳相传的养马经验。

    而奔行了两里多地之后,来到了那打铁之声震耳欲聋的地方,那块宽和五丈,长约十丈的巨石之上,完全被用水泥石柱为支架,搭建起来的棚子所覆盖。河岸这边还有两个差不多大小的棚子。

    每个棚子旁边的河流里,都有六台水车迅捷地转动着,带着了三台鼓风机奋力地吹吐着,将那炉火引得红得发蓝。另外还有三座水锤正向狠狠地砸下来,一根铁条,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的变得扁平起来。

    锻打和鼓风这两项最消耗体力的劳动,完全地交由机械来操作,极大的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而工匠们所需要做的就是控制火候,还有就是注意观察和使用水锤来锻打所需要打造的金属。

    对面,也同样有三个棚子正在搭建,只不过现在还没有那么多的工匠,所以只能暂时先空着。刘宏基一脸震惊之声的参观着。看着那一块块亮银色的钢板被锻打得慢慢的变薄,然后放到了扔进了一个大筐里边。

    很快,装满了这种钢板的大筐被运送到了旁边不远处的一座修筑在水泥石台之上的重型冲压机前,嗯,那超过两千斤重的水锤在达到了最高点之后轰然砸下,将那摆放到了适合的位置处的钢板,瞬间就砸成了一个成型的前护胸。

    刘宏基看着那巨大的水锤,每一次砸下,就会有一张成形的板甲护胸抽出来,扔到一旁。旁边,足足堆了两大筐,三十多块这样的板甲护胸。

    刘宏基提起了一块,估摸了下厚度,手指弹了弹甲片,想了想之后冲我问道。“贤弟,这莫非也是铠甲?”

    我点了点头答道:“这是小弟设计的一种新工铠甲,是根据咱们大隋的明光铠而重新设计的,别看这玩意不厚,其实那是因为经过了冷锻之后,将其厚度足足锤减了三分之二,这才变得这么薄,但是防御力绝对不低。”

    本公子为神马能够弄出适合冷锻的钢材,其实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焦碳的发明,嗯,其实重要的就是这里的铁矿和煤矿的含量硫量都是比较低的,再加上本公子花重金聘请来的那些老匠师的出谋划策,再加上有了鼓风机,和坩埚的出现。所以,使得出钢率大大提升。

    “什么,你是说这玩意的厚度,被生生砸得缩减了三分之二?”刘宏基的眼珠子顿时鼓了起来,鼻子里喷着粗气,恶狠狠地道。“我得试试,看看这玩意是不是像你说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