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卷千秋功业需百战第一千二百三十九章西凉(三)

河边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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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半儒在座间微微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强壮而又愤怒的吐蕃部落首领,如橘皮般的脸上,平静的好像一滩死水,不过眼中终归是流露出几分意味不明的笑意。

    方半儒已经老了,坎坷一生的他,老的很快,头发已经花白,身子也佝偻了起来,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实际上,他的年岁,比归义王李匪也还小上一些。

    其实,在他自己心里也有些怀疑,自己怎么能活到现在,拜火神教没了,栖栖遑遑来到吐蕃,却又是自投罗网。

    之后的日子,便是卑躬屈膝,也再不能让他又任何东山再起的机会,换了一个人,早该死了,但他偏偏活了下来,还屡次作为使者,去到秦地,见到了秦人的强盛,见到了那位声名赫赫,权势熏天的大将军。

    他无数次在午夜梦回之间惊醒过来,然后滋味难明的感慨着生不逢时,若是义父能全心全意信重于他,若是当年起事之时再多上几分谨慎,若是当年三十里坪之上,众人能同心协力。。。。。。

    等等等等,一连串的如果,今时今日都将是另一番景象,说不定,高高在上的那个人就会是他了。

    但世间没有那么多如果,任人再是后悔,也不可能重来一遍,想起从成都,到汉中的那累累尸骸,满布蜀中山河的血色,他内心中总是能生出几许豪情壮志,但随之而来更多的则是隐隐的庆幸,那么多人都死了,但他方半儒,却还活着。。。。。。。。

    久而久之,活下去这个念头,却已经生生的扎根在了他的心里,他每每想着,若是回到二十年前,他会不会生出从容赴死的勇气。

    但这个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谁也不可能凭空回到二十年前,更不会年轻上二十岁,他只知道,自己越来越老,精力也越来越是不济,但却也越来越是怕死。

    他怕看见王爷脸上的怒色,他怕那些曾经的手足兄弟迁怒于他,他怕进入秦人的地界,他怕见到那位好像大山一样,却比神教兄弟们还要冷血残暴的大将军,甚至于,他如今都在揣摩着,归义王那些妻妾当中,有谁得宠,有谁又是可有可无。

    为什么?归根结底,其实也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这些年过去,岁月消磨,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城府深沉,心有大志的拜火神教内三堂堂主了。

    摇身一变的他,已经成为归义王府的谋士,为归义王李匪出谋划策,治理吐蕃低地部族,为王爷筹划攻打吐蕃高地,还在为王爷身边出现的各色人等如何任用劳心费力,也更在为王爷的子嗣继承操碎了心。

    但也并非没有所得,近些年,归义王李匪对他越加信重,醇酒美人,随手可取,当年孑然一身的他,也有了难以舍去的羁绊,妻子儿女,尽都在王府中供养。

    说起来,除了当年留下的那点不甘心以外,也就再没什么了。

    随着李匪封王,再要娶到秦人贵女为妻,他们这些人也将水涨船高,成为吐蕃低地,或者是大秦西北治下的实权人物。

    而这个时候,也没什么人能够将归义王府中最得用的谋士跟拜火神教余孽联系在一起了,大摇大摆的出入秦人京师长安,也不会过多的担心什么,即便是作为归义王的使者,面见大秦皇帝陛下,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人会跳出来指认,突然掉了脑袋。

    当然,如果去长安不用见到那位大将军就更好了,因为每次见到那个人,不但会勾起当年的回忆,而且,在那人审视的目光当中,浑身都好像受到凌迟之刑般痛苦难言,其中,最难以忍受的其实还是那种常人不敢想象的屈辱。

    在那人的目光之中,会让人觉得,自己随时都可能成为一具尸体,那样的经历,让他每次都要难受很长时间,在这段日子里,恐惧会时刻伴随在他左右,让他想起当年从蜀中一路去到吐蕃的路途,也让他屡屡发誓再也不会出现在对方面前。

    还好,这次攻伐西夏没去面见那人,不然的话,以他如今的身子骨,还能不能撑过这一路艰辛,真的是两说着呢。

    当然,见过了那样一个人之后,这世上,能让他心怀恐惧的人,也就没多少了。

    这些高地人,不论出身如何,其实在他眼中,都不过是些穿着兽皮,茹毛饮血,只能看见巴掌一样大小的青天的野蛮家伙罢了。

    秦人志在天下,而这些家伙,却只想抢些东西回家,与当年那些胸无大志的蜀中乱匪头领们没什么两样,若再加上一句的话,也是同样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他们只配做别人手中的刀剑,却还不是最锋利的那一把,攻城不过三日,便已气馁,算什么英雄好汉?

    又不会察言观色,还有脸大声说话,真真是让人不齿的很了。

    这还是高地上最大部落的首领,看上去也不过是一勇之夫罢了,难改当年的吐蕃帝国如今如此之没落。

    想着这些,他微微垂下头,好像什么都没听到一般平静的抿着酒水,他有些疲惫,不愿再多想什么了,以他如今的年纪,随军征战已经有些勉强。

    但他也知道,王爷断不会将他留在低地,所以知趣的自请随军而来,总比被人强拉来要好一些。

    这样一个场面,他也向来很少说话,这些吐蕃蛮子除了他们的神明,最敬的是那些英雄好汉,越是杀人不眨眼那种,他们越是佩服,方半儒虽也杀人不眨眼,但显然,却并不在此列。。。。。。。

    而那边厢,归义王李匪特有的,让人听着便觉亲近的豪爽的笑声响起,不可否认的是,曾经的马匪头子,已经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威严和仪态。

    “麻哈罗,我的兄弟,你跟随我来到这里,白牦牛部的勇士在为我拼杀。。。。。。。你的情谊,我又怎么会不记得呢?”

    说到这里,李匪脸上神色渐转肃穆,“血总不会白流的,党项人终归要付出代价。。。。。。。。”

    “我想,离城破的日子已经不远了,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一个粗壮的低地首领先瞪了麻哈罗一眼,呵呵笑着便道:“有您带领我们,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走进王庭的黄金大门,别碌阿赞也不会觉得奇怪。”

    许多低地首领都笑了出来,纷纷点头附和,只有麻哈罗黑了脸,一双凶光四射的眼睛四处乱瞄,,但凶悍的低地人哪里会畏惧这个,多数人都是按住要见的匕首,以毫不逊色的凶狠目光回瞪过来,有的人甚至琢磨着,是不是在这里,趁着这个机会,立马杀死这个高地来的家伙,以免让佛徒的臭气沾染了低地人的心。

    李匪仿佛对这样的恭维很是受用,大笑着摆手,让人们安静下来,不过他也确实不怕这些凶悍的家伙们来一场火拼。

    他是在马匪中间长大的,又在秦军中呆过多年,最不怕的就是手下人较劲,即便动了刀子,他李匪依旧是这些家伙的头领,他从来不怀疑自己在这些家伙中间建立起来的威望。

    “王庭华丽的大门也许会向我敞开,但绝对不会是明天。。。。。。。”

    一句话,便让帐篷中充满了粗鲁的笑声,然后,这位曾经的马匪头子张臂压了压,“之所以说城破之日已经不远了,其实很简单,这几天你们也应该看到看守城的那些西夏兵卒了,各个都是一副没吃饱饭的样子,要不是咱们攻城不顺手,这座西凉城啊,早就已经是咱们的了。”

    “麻哈罗,我的兄弟,再耐心的等一等吧,我保证,过不了几天,咱们就会在这座大城里面饮酒作乐。”

    麻哈罗黑瘦的脸上终于泛起了些笑容,在这里,来自高地的他无疑的孤单的,但这位太阳之子的礼遇,却让他感觉很舒服,这些卑贱的低地人只配做太阳之子的奴仆,只有他,流淌着尊贵血脉的高地贵族,才能成为太阳之子的兄弟,当然,等他成为高地之王的时候,才会拥有真正跟对方平起平坐的资格。

    而现在,想要成为高地上的王者,却离不开太阳之子的帮助。

    他带领着部族战士们来到这里,图的就是一个长远,当然,如果能从中得到另外的好处,比如奴隶或者金银,以及。。。。。。。。太阳之子的信任,那就更好了。

    “我的兄长,对于您说的每一句话,麻哈罗都记在心里,但我想,那些党项人好像并不那么容易对付。。。。。。”

    话音刚落,便有人跳起来嗤笑道:“懦弱的家伙,不配跟在太阳之子身后。。。。。。”

    麻哈罗一拍桌子,也站了起来,“我要割掉你肮脏的舌头,用你的颈血来洗刷你的恶言。”

    窝里反,就是这么容易,久攻不下的后果,在这一刻也堪堪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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