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半路杀出的哥哥

吾如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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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慕文的马场离临水山庄并不远,御龙大酒店营运后,收入节节升高,他收购临水山庄的土地时,觉得方圆的地貌都不错,就一并买了下来,后来就建成了私人马场和射击场。

    他喜欢骑马和射击,是受到一次演出的影响。

    那次,他接了一个电视剧,演的是一个将军。一直慕文的他,对骑马、打仗这些不感兴趣,可又非常喜欢那个将军角色,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好弃文从武,学习骑马和射击。

    功夫不负有心人,钟慕文怀着对将军的敬仰,刻苦练习,百分之百的汗水下,终于会学了骑马和射击,也成功塑造了一个抗战时期将军的英勇形象。

    后来,他离开演艺圈,经营起酒店,事业蒸蒸日上,日子跟着清闲起来,他的爱好就是骑马和射击,在国内的时候,只要是在临水山庄驻足,他都会去骑上两圈,打上两靶子。

    夏细语坐说风骏那辆拉风的新型摩托,来到了钟慕文的马场马厩。

    马厩里竟然有红、白、黑三匹骏马,身强力壮的年轻马夫见到风骏,冲他露齿一笑,风骏让出身后的夏细语,对他说:“阿信,这是大小姐,我的妹妹。”

    阿信望着夏细语,欢喜地笑着,点头,比划着。

    ;一;本;读,小说 yb+du   “嗯,谢谢你,你去歇息吧。”风骏有着粗犷的外表,对下人态度温和,夏细语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他是哑巴?”

    “是的,可耳聪目明。”风骏望着喟叹道:“和我一样,是爸爸带回来的。”

    “我是孤儿。”夏细语皱着眉头,心情也跟着沉重:“为什么我们那么可怜?”

    “我不是孤儿,我是个穷人家的孩子,我当过兵,曾经幻想当一个将军,遇上爸爸是纯属意外。”那年,带兵驻守边关的他,带着士兵巡逻,遇见醉倒在车边的钟慕文,热心肠的他,带着钟慕文回到自己的宿舍,悉心照料。

    钟慕文对这个年轻人一见如故,非要认他为干儿子,风骏百般推辞,说乡下老家有父母在,他是不可能做他人的儿子的。

    不久,他回家探亲,居然看到家里破旧的屋子焕然一新,父母精神矍铄,容光焕发的,一问之下,才知道钟慕文对他父母好得不得了。

    “孩子,我知道你是不屑人家做这些的,我们俩老也不是贪图荣华富贵之人,那钟老板是个好人啊,无女无子的,怪可怜的。他说,他并不是想完完全全叫你过去跟着他,只是想你有空的时候,去看看他。”

    风骏并不为所动,这事儿就一直耽搁下来。

    时间过去三年,读军校的风骏以两分之差落榜,要强的他,退伍回了老家,与父母相依为命,农村的娃,又在部队上当过兵,有着一身的力气,他早出晚归,辛勤地挥汗在那一亩三分地上,可到头来,还是穷得叮当响。

    父母看不下去了,觉得该人儿子出外去拼搏。于是,他离开了家乡,一个人进了城,在一家工厂做了个保安,包吃包住,一个月领着二千多的工资,省吃俭用之下,还能寄回两千块。

    天有不测风云,何况社会上还存在着不少的社会垃圾,这些人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天到晚就盯着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月黑风高的夜晚,就是他们下手的好机会。

    这天,恰好轮风骏值班,他在工厂里巡视了一番,回到值班室,隐隐约约听到外面的路上传来呼救声,就对另外两个同事交代一番,孤身一人冲了出来。

    工厂前的人行道上,昏黄的灯光模糊的照着,绿化带上,有两个男子拉扯着一个穿着紧身包臀裙的女子。女子挣扎着,双手双脚激烈地乱打乱踢,拼命反抗。

    风骏跑上去,三拳两脚赶走了两个猥琐男子,把女子带回了值班室。

    就这样,女子成了他的女朋友,他们交往了半年。这年,他把她带回老家见父母,回城第二天,女子就走了,留下一条短信,叫他不要找她。

    风骏的初恋就这样来去匆匆,留下他一个人在风中,捉不到一丝云彩。

    更加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两个男人在伺机报复,工厂失火了,他被开除了,他成了个失业者。他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再次碰到了钟慕文,于是,他成了他的干儿子。

    钟慕文并不喜欢美国,在国外没有自己的事业,但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居住,打理御龙酒店的事务,大多数时间都是风骏在处理,而他只是挂着一个助理的头衔,因而没有几个人知道御龙酒店的总裁到底是谁。

    风骏拿着两条马鞭过来,一条黑色,一条红色。

    他递过红色的马鞭,俊朗的脸上笑意深深:“爸爸还真是个神通,早就准备好了这条马鞭。”

    红马鞭是新的,大约六七十厘米长,金色丝线和红色藤条筋缠绕在一起,格外好看。

    夏细语接过,骄傲地说:“爸爸老早就知道有我这样一个女儿!”

    和钟慕文相处下来,她觉得蛮和谐的,他真的就像个慈父,疼着她、爱着她。

    她满足了,完全把他当着自己的爸爸了,她享受着他给的温暖、他给的关照、他给的幸福、不知不觉中,她为人子女的傲娇气就来了。

    “风骏哥哥,我不会骑马。”

    风骏牵出红鬃马儿,替她安好马鞍后,她才想起这个最严重的问题。

    “我知道你不会啊,”风骏一副了然的模样,“我认识的女人中,没有一个会骑马的。”

    她那副娇柔的小身子,和那些富养的千金大小姐也差不离,她要是说她会骑马,他会忍不住倒翻着筋斗回临水山庄的。

    “我会是你认识的女人中的第一个!”夏细语信心满满的,骑马嘛,能比骑摩托车难?

    “红红养了好几年了,没有给人骑过,你恐怕驯服不了它,你等一下,我去牵黑黑。”

    “那匹叫白白?”夏细语指着中间马厩里低头吃草的白色骏马。

    “那是爸爸的坐骑,他当年演的片子里,骑的就是白马。”

    “爸爸以前是演员啊?”夏细语眼前浮现出年轻时的钟慕文骑着白马的画面,一脸钦慕。

    “书房里有他演过的片子,你有空去看看,爸爸年轻的时候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风骏一边低头解马绳,一边与妹妹花家常般聊着。

    “他现在也很帅啊,一点都不老,和哥哥你走在一起呀,像你的哥哥。”夏细语心无城府地顺口说。

    “你是在说我老吗?”风骏故作不乐意了,把缰绳往身后一藏,逗她:“你说十句哥哥年轻、哥哥帅,哥哥就教你骑马,要不然……哼哼哼……”

    他故意拖着鼻音,把余下的话交给她去想。

    “我不要!”夏细语一跺脚,转身就走,“我去告诉爸爸,说哥哥欺负我!”

    他们闹着,抛却一切烦恼、抛却心上的创伤,无忧无虑地闹着,仿佛还未曾长大的孩子,心,就渐渐靠得近了。

    这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啊。

    夏细语的胆子相当大,风骏的黑黑又通人性,夏细语用“马语”和它沟通了半晌,有是挠它痒痒,又是亲亲马嘴的,三下五除二就征服了它,趁风骏还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稳稳妥妥地坐上了它的背。

    “风骏哥哥,你的马儿和你一样,都听我的呀。”夏细语得意非凡,拉着缰绳,马鞭一甩,学着电影里的样子,双腿一夹马肚子,嘴里还喊了声:“驾!”

    黑黑听到命令,四蹄撒开就跑,夏细语的得意劲儿还没有从小脸上消失,人就一骨碌跌下马背,摔了个四脚朝天!

    “细语!”风骏没想到她摔得那么快,想要跑上去接住已经是来不及了。“摔倒哪里了?”

    “屁股!风骏哥哥!我屁股肯定开花啦!哎呦,好痛!”夏细语手掌撑地,大眼睛里眼泪汪汪:“风骏哥哥,我会残废吧?”

    “胡说八道!地上那么软,黑黑有没有疾跑,哪里会摔得那么严重啊?”风骏好气又好笑地拉她:“看你还敢不敢口出狂言?”

    “黑黑明明同意我骑上它的,我已经和它说好了,骑一圈儿就下来的,它、它、它……”夏细语一直隐忍着的野性子终于爆发:“我就不信了,我还骑不了它!”

    她拍拍“开花”的屁股,挤掉眼中的眼泪,朝几步远的黑黑跑过去,双手叉腰,小手指指着喷气的黑马,气呼呼地吼:“好哇,大黑马,你居然敢戏弄本小姐,看我不叫你跑上百来圈我就不是你主人的妹妹!”

    黑马的大眼睛瞟向她,低沉地呼出一口气,算是蔑视她的话。

    夏细语小心地走过去,小心的伸手摸摸他的鼻子,小脸小心翼翼地凑上去蹭了蹭,然后又绕到马后面,拍了拍马屁股:“黑黑,你的屁股好好看,以后我经常来拍你马屁股好不好?”

    拍马屁!是这样拍的?风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天哪,哪里跑出来这样一个风趣逗人的妹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