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我会等你

吾如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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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了,夏细语在这破败的屋子里住了三天了。

    阿彪担忧地望着这个贸然出现的女人,不知所措。自从除夕夜和阿虎把这个女人绑架到这里来之后,他的心情异常不好,与其说他后悔干了不该干的事,还不如时时担心惹上尚宇和叶玄皓这个两个富家大少。

    他和阿虎一样,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的,可思想比阿虎想得远,几个月过去,施莎莎没有来找他们,尚宇和叶玄皓也没有来找过他们,一切都风平浪静的,悬挂在嗓子眼上的心才落回肚子没有几天,这个所谓的三妹就找上门来了。

    她来的那天天还没有大亮,开着她的奥迪,停在那条弯曲的马路上,拨通了他的手机,吓得他一骨碌从床上滚到了地上。

    “大哥,你来接我。”手机里是她平静的口气。

    他并没有因为她口气的平静掉以轻心,无论她是尚宇的女人还是叶玄皓的女朋友,天还没有亮就来这穷乡僻壤来找他,绝对没有好事!

    “你怎么了?是不是没有把那两尊神服侍好,他们降罪了?”阿彪带着社会痞子的口气问寡言少语的女人,心里十二万个担心。

    “服侍?大哥,你以后说话注意点,要是我再听到你说这种不入流的话,三妹我会=一=本~读=小说=.狠狠收拾你!”夏细语站在破败的屋子门口,点点头,就是这里了,除夕那天收拾过,还不算很脏,装好窗户和门,打扫一下,就可以入住了。

    于是,经过一番苦干,一间小小的屋子就成了她的暂居所。

    “你们去忙吧,我一个人没有关系的。”夏细语收拾着一张小凳子上的碗筷,对阿虎说:“二哥,你中午来的时候,帮我带点蔬菜来,就是昨天你带来的菜心,很新鲜。”

    她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百元大钞递给憨憨的阿虎。

    阿虎连连摆手,“那是我邻居狗仔种的,不要钱的。”

    “那你买点东西送给他。”夏细语在乡下呆过,知道乡下人淳朴,自家自留地种的菜,都不卖的,但她不能白白吃人家的呀。

    望着两个转身要走的大男人,夏细语想到了一件事儿:“大哥,你等一下,这屋子的租金是多少,帮我问了没?”

    “主人家说了,屋子空着也是空着,你要住多久都没有关系,一分钱都不要的。”

    “可是……”她的良心不安啊,白白住着。

    “你想要在这里住多久?”这里是一个农民自己搭建的小屋,那时候他在这里养鸡。

    “我也不知道我要住多久……”夏细语垂下了头,瞄着屋子角落的拉杆箱,她走的时候,在客厅压了纸条,说要出去散心几天,几天后就回去,可想到对尚老爷子说过的话,虽然她当时是急了,才说的,可尚老爷子恐怕找就当了真。要是夏丢丢和尚宇再去找她,她能不看、能不说话吗?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大哥,你去天胜公司找一下杨总……”不,不能去,要是杨总跟着阿彪找来的话,她不就暴露行踪了吗?要知道她孤儿院都不敢去呢。“你去彩虹孤儿院,帮我向院长打听一下,尚大少有没有去哪里找我。”

    如果他没有找她,就说明他不会在意她,那么她就可以回去上班了。

    “三妹,原来你没有好好服侍尚大少啊,呵呵,他长得可真好看。”

    “二哥,不要乱说话!”夏细语微蹙眉头,轻声呵斥,“我和他们都不是那样的关系,你不会明白的。”

    “是不是施小姐找你麻烦了?”

    “不是。”夏细语不想提施莎莎和叶玄皓,他们不来找她,她到少了件烦心事儿,主要是尚宇,他是个强势霸道的男人,他手中还有夏丢丢这张王牌,他心血来潮就会牵着小家伙威胁她一番,她简直怕极了。

    “去吧,我想睡一下。”

    “昨天有几个人来我们村里,看到你的车。”

    “啊?”夏细语惊得差点摔掉手里的碗。

    “是三个比我们还高大的黑衣男人,体格壮实,一看就是练家子。”

    “可能是偷车贼吧。”夏细语喃喃地说,寻求自我安慰。

    她拿了行李箱,尚宇那个有钱人,肯定没有想到她会来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生活吧?

    有钱人家的想法和穷人家的想法,永远有着天壤之别,不是吗?

    “好了,你们去吧,等这段时间过去,我会把事情始末告诉你们的。”她闭了闭眼,轻声说:“我绝对不会连累你们的。”

    就算有人想要伤害他们,不要说她和他们已经关系匪浅,就算是陌路人,她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我们没关系。”阿虎忽然憨憨地笑了,摸摸不到一寸的平头发,脸膛红红的。

    “走吧!”阿彪带头转身走了出去,阿虎也跟着走了。

    屋子突然就静了,夏细语关好门,缩回门板搭的床上,曲起双脚,头搁上膝盖上,小手有一下没一下的在床板上划着。

    太阳真好,外面的风景也很好,可她不能出去,为了以防万一,她只能呆在屋子里,想等尚老爷子或者尚宇忘记她的存在之后再回去。

    大人物是很难有空闲理会她这种几乎不存在的小人物的,她在他们认识的无数人中,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个,隔了两天就会忘记了。

    “我也会忘记你的,丢丢,我再也不会去见你了。”她垂着头,滴着眼泪,默默地念着:“你要健健康康的长大,快快乐乐地生活,到时候,你也会忘记我了。”

    她抽泣着,眼泪一滴一滴滴在面前的床板上,很快融入木板,消失不见。

    她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掉了多少眼泪,她絮絮地念着,不停地哭,后来,倒在床上,卷缩成一团,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她……她睡在这里?”高贵优雅的美妇望着床板上卷缩成一团的人儿,眼泪立即涌了上来。

    都是自己,是自己害了她不是吗?

    “院长,还是让她跟我走吧,我会把她安排妥当的。”

    于是,有人抱起她,放进了一辆车里,有个女人搂住了她。

    尚宇来到空无一人的小屋,望着角落里的拉杆箱,狭长的双眸缩了缩,叫秃鹰三兄弟推上阿虎。

    “说,人呢?”

    “我……我哪知道啊……我不是去找你了吗?”阿虎不知道自己才出去一会儿工夫,这里发生了什么事儿,他可是真心实意想要三妹回去享福的呀,这种破烂地方,他都不想住呢。

    “你找死!”秃鹰老大抡起碗般粗大的拳头,就要揍他,吓得阿虎赶紧抱着脑袋蹲下去,准备挨打。

    “算了。”尚宇摆摆手,屏退众人,大腿一迈,走过去打开了拉杆箱。

    拉杆箱里没有几件衣服,一只白色的手机被拆得七零八落,凌乱地撒在衣服中,异常刺目。

    该死的女人!切断了和他的联系!她恨死他了吧?带走了她养育那么多年的孩子,想必在她花样的年华里,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受到不少质疑和白眼吧?

    在他的威逼下,老爷子是这样告诉他的:说因为他不爱钟红,钟红一气之下不要这个孩子,孩子刚出生她就叫人带走了,还给了她一千万,后来钟红死了,他也失忆,就不想找回这个孩子来烦他了。

    老爷子说着说着,差点没老泪纵横了,他说他改变他单身的身份,是为了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他可以没有负担地去挑选天下最美最富有的女孩为妻。

    尚宇只是冷冷地望着他染过黑色的发顶,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转身走的时候,丢下一句:“我的事情你不要插手!”

    她会去哪里?三天中,他几乎翻遍了a市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是她有可能去的地方,他都派人去查了,每一辆出城的车辆他都差过,就是没有查到她的踪迹,他以为她为了医治心伤,真的会去散心,哪里想到她居然躲在这个没有人气的地方来!

    “你去了哪里?”想到在a城,他居然也无法找到她,看来他还是对她了解太少,理会不到她的想法。

    “该死的女人,你在哪里?”他每每想到她年纪轻轻带着一个孩子在乡下住着,现在为了躲他,又来到这种破败的地方住,他的心就止不住痛了起来。

    在这一刻,他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个娇弱倔强的小女子,早已经在他的心里占了一席之地,他那一向冷硬的心,因她而变得柔软。

    想到她那心灰意冷的消沉模样,他的胸口就掀起一阵强烈的痛楚!

    “我会等你回来!不管过了多久,不管你是如何改变,你都是丢丢的妈咪,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他装好手机,放进西装口袋,合上行李箱,拉着出去了。

    明媚的阳光下,高大挺拔的身子笔挺,步子铿锵有力!

    “怎么?给她跑了?小女人怪精灵的。”诺玛笑嘻嘻地坐在驾驶位上,双手托了托沉重的胸,笑得妩媚极了。

    “主子,请。”秃鹰瞪了一眼这个极品人妖,打开车门之后,退后一步,狠狠扯了把诺玛的头发:“给我小心点开车!”

    “滚!”诺玛舔舔红唇,一个兰花指戳向秃鹰壮实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