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萨满教

战灵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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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满教(sàmǎnjiào)

    萨满教(sàmǎnjiào)是在原始信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民间信仰活动。流传于中国东北到西北边疆地区操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蒙古、突厥语族的许多民族中,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赫哲族和达斡尔族到20世纪50年代初尚保存该教的信仰。对这些民族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习俗等各个领域产生过重大影响。因为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故得此称谓。萨满曾被认为有控制天气、预言、解梦、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狱的能力。萨满教传统始于史前时代并且遍布世界。最崇拜萨满教的地方是伏尔加河流域、芬兰人种居住的地区、东西伯利亚与西西伯利亚。

    中国萨满教源自东夷-九黎-蚩尤部落,阪泉大战之后,南迁为蛮,北迁为胡,至今南北少数民族风俗都有有萨满文化遗存。

    在中国东北诸民族萨满的跳神仪式中,尽管不同民族的萨满有不同的程式,甚至不同的氏族之间亦不尽相同,但基本程序是完全相同的:请神——向神灵献祭;降神——用鼓语呼唤神灵的到来;领神——神灵附体后萨满代神立言;送神——将神灵送走。这样,请神(献牲)、降神(脱魂)、领神(凭灵)、送神便构成了阿尔泰语系诸族萨满仪式的基本架构。

    萨满教在宗教意识之中确立了各种具体的信仰和崇拜对象,并建立了同这些对象之间或沟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备、驱赶、争斗等宗教行为模式萨满服务其中的社会组织约束并规范了其社会的共同信仰和各种宗教行为,决定了萨满的社会角色和社会作用,并利用它们服务于现实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组织体制。因此萨满教应看作是以信仰观念和崇拜对象为核心,以萨满和一般信众的习俗性的宗教体验,以规范化的信仰和崇拜行为,以血缘或地域关系为活动形式三方面表现相统一的社会文化体系。

    狭义上的萨满教为阿尔泰语系,如:维吾尔、哈萨克、塔塔尔、蒙古、锡伯等民族所信仰,其信仰主要是万物有灵论、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萨满教的基本特点是没有始祖、没有教义、崇拜多种神灵,没有组织、没有固定的庙宇教堂、没有专门的神职人员。萨满教的主要活动是跳神。另外萨满教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萨满教者多为女性。

    萨满教的定义基本上有两点特色:

    1、定义特色

    (1)意识转换

    意识转换:从萨满教的脉络来看,意识转换即是出神(ecstasy)状态,mirceaeliade认为,出神同死亡一样,暗示着转变(mutation),在这种转变的状态中,平常实在(ordiy)和超常实在(non-ordiy)之间出现桥梁。ecstasy一字源于希腊字ekstasis,字面意义为放在外面(tobeplacedoutside)或被放置(tobeplaced),意谓外于或超越自身的状态,即超越平常实在,能够与超常实在沟通。在萨满教中,一般称这种意识转换状态的超常实在过程为萨满旅程(shamaniey);

    (2)疗愈能力

    疗愈能力:不论萨满得到的是知识或是力量,作为信息的知识或力量都具有疗愈性,可与其它治疗方式搭配,疗愈的指导通常包括疗愈的方式和精灵助手的决定等。萨满所疗愈的对象不祇包括自己或他人,也包括大地或世界;萨满疗愈的范围则包含了物质、身体、心理和灵性等各个层面。更精简地来说,萨满教的意义就在于其疗愈功能,不论是治疗疾病或是意识转换,萨满教的目的都在于维持健康和增进健全,如前文所言,所谓健全不仅是指人类、自然以及人类和自然关系的健全,也包括了人类潜能的发掘、自我的完成或大我的实现。

    2、世界观

    与前述大地之母的常青灵性或万物有灵论相同,萨满教的世界观可以归结于三点:

    (1)万物都是活的;

    (2)万物相系;

    (3)万物皆神圣。

    3、灵魂观念

    认为世界上各种物类都有灵魂,自然界的变化给人们带来的祸福,都是各种精灵、鬼魂和神灵意志的表现。

    萨满教认为人有数个灵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个灵魂:

    (1)生命之魂(斡仁)

    生命之魂(斡仁)。系生命之神赋予,它同人的生命共始终,人死则永远离开躯体而消失。

    (2)思想之魂(哈尼)

    思想之魂(哈尼)。为人在清醒时的思想和梦中见闻,它是暂时远离身体和其他灵魂交遇。人死后它不消失,需请萨满将它送入阴间,以免在世上作祟,伤害人畜。

    (3)转生之魂(法加库)

    转生之魂(法加库)。系转生之神所赐,人死后按其生前品行,或转世为人,或投生动植物,妇女不育、流产,认为是她们没有转生之魂或该魂被摄所致。上述各魂只闻其声,不见其形。

    4、崇拜自然

    萨满教常赋予火、崇拜自然。

    (1)拜火

    拜火。认为火来源于天界,最神圣、洁净,也最亲切,能洗涤一切污秽、驱赶魔鬼、卜问休咎等,任何宗教仪礼都离不了火,各种祭品都要先献一点给火神。雅库特人认为只有用燧石取的火才是神圣纯洁的。阿尔泰人对火祈祷说:你是太阳和月亮的一部分。鄂温克人的新娘嫁到夫家第一件事是叩拜夫家的火,把自己主动介绍给夫家的火神。鄂伦春人称火神为“斡透巴如坎”,传说是个老太婆,谁得罪了她就点不着火,故禁用铁器或尖棍捅火,禁止往火里吐痰、泼水和倒污物;进餐或饮酒时,先往火里扔点酒肉敬奉火神。

    (2)拜山

    拜山。山曾是氏族部落祖先的居所或起源地,并主宰各类**。古代突厥可汗每年要会同各部落首领到祖先栖息过的山洞杀牲祭祀,称为祭圣山。鄂伦春、鄂温克猎人认为**属山神(白那恰)豢养,日常能猎获何种野兽和猎获多寡,全靠山神赐予。传说山神能变成老虎或老人,帮助措人。它常游荡于山林,故入山行猎,禁绝喧哗,以免触犯山神;凡经老林、陡崖,要向山神祈求好运。山口大树常被削去树皮,绘成一幅形似人脸的山神像,以供过往猎人叩拜,敬烟献肉,井往其嘴上涂抹兽血和肉脂。

    (3)拜日月星辰、风雨雷电

    拜日月星辰、风雨雷电。鄂温克人说太阳出来的地方有位白发老太婆,ru房硕大无比,所有小孩都是她赐给的。鄂伦春人每年春节向太阳神(德勒钦)叩拜,农历正月十五或二十五日向月神(别亚)磕头,祈求一年安吉。他们还认为北斗星能赐人长寿,亦应叩拜。鄂温克人说风是北边风神老太婆扇动大簸箕所致。鄂伦春人认为横越过刮旋风的地方会触犯风神,招致抽疯和嘴歪眼斜。雨神常被称为龙王爷,身上有无数鳞甲,每鳞装有一百多担水,下雨就是龙王爷洒水。达斡尔人每年开网捕鱼,均要祭龙王,祈求丰收。赫哲人认为雷鸣电闪是“雷公”、“闪娘”所为,雷公捶砧击魔,闪娘一旁配合用镜照妖。鄂伦春人禁止接近雷击过的树木,以免触犯雷神而患病。每当夏季多雨影响出猎时,猎人们见虹就跪拜,祈求放晴。

    5、崇拜动物

    鄂温克、鄂伦春人对熊异常敬畏,认为是自己的先人,禁止猎捕。后来枪支传入,猎熊风气渐开,但每当猎到熊后,均要举行仪式,割下熊头,放在树架上,大家跪下对它敬烟叩头祝祷:爷爷!(雌熊则称奶奶)你睡着啦?不要责怪我们,不是有意伤害你,是误杀了你(式佯称其他民族的人杀的)。不要生我们的气,以后多赐好运。保佑我们多打野物吧!一再磕头,燃草熏熊头,认为这样,熊的灵魂才会远去。然后驮回熊肉。猎人们进入自己住地,发出“嘎嘎”喊声,人们遂围聚一起,架火烧煮熊肉,边吃边发出模仿乌鸦的“嘎嘎”、“咕咕”之声。食毕将熊骨用柳条包裹,由男人抬去风葬,后边跟随佯装哭泣的送葬者。朝鲜族有把喜鹊当祖先的古老传说。达斡尔人在大型宗教仪式上供祭十二个杜瓦兰神,它们是盘栖在十二种植物上的十二种动物。

    6、崇拜祖神

    萨满教崇拜的主体。鄂伦春人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祖神,多是氏族内亡故的曾祖父以上男祖先。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赫哲和蒙古等民族对祖神的称呼,都有着语音相近或同源的特点。氏族的萨满常称“斡娇如”萨满,意即祖先传下来的。他们是被祖神看中而当萨满的人,宗领氏族的主体祖神,举行宗教仪式时,要恭请祖神降临附体;同鬼神交战时,须凭借祖神的力量。这是近存各族萨满教的共同特征。

    在祖神崇拜观念的支配下,对于人畜患病多加进祖神作祟的解释。同时,特别重视梦境和日常现象的征兆,认为这是祖神预兆吉凶,因此规定了许多祭祀、禁忌和禳解之法。

    山川、树木、日月星辰、雷电、云雾、冰雪、风雨、彩虹和某些动物以人格化的想象和神秘化的灵性,视为主宰自然和人间的神灵。特别是由祖先亡灵所形成的鬼神观念以及人间的各种疾病与死亡造成的恐惧,是萨满教神灵观念的核心。认为各种神灵同人类一样有意志、愿望和**,更有善恶之分,不能违拗、触犯。各类神灵具有不同的属性和功能,各主其事,各行一方,地位大体平等,极少统属,绝大多数尚无等级差别,也没有主宰一切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