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圣经中对过去的歪曲

战灵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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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腊神话中将因异魔而起的东西方神战及其后的人类社会分为四个时代,四个时代第一代人类(只有男人)生活在黄金时代。那时候克洛诺斯(宙斯的父亲)在天上统治着世界,春天长在,粮食与果实自然生长里流淌着牛奶和蜂蜜。人类无忧无虑没有疾病,没有衰老,无需劳作,没有纷争,与神仙一样。与神仙不同的是,他们会死亡,死亡只是沉浸在温暖柔和的睡眠中。最后,他们全睡着了,但高尚的灵魂还在大地上游荡。第二个时代是白银时代。四季已经分明,人类(仍然只有男人)却变得糊涂。在家里生活一百年也不明事理,好不容易长大成人,却已经来日无多。他们感情发达但理智不足,互相之间已有纷争,也不敬神,于是宙斯就把他们打发到黑暗的地下王国。第三个时代是青铜时代。人类(似乎也没有女人)强壮而粗鲁,不爱农业,喜欢肉食;更兼有了青铜武器,同类相残,战争连绵。最后他们也只好离开光明的世界,去黑暗的地府永久居留。这之后,宙斯又创造了第四代(或3.5代)人类,称为英雄时代或半神时代。宙斯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使用"转基因"优生技术,即让人身上有神的血统,他和同事们为此在床上床下忙得不亦乐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都产生在这一时期。这一代人比较公正和高尚,但仍然喜欢战争。有的人为了争夺王权而死在有七座城门的忒拜城下,更有无数人为了争夺美女海伦征战十年血流漂杵。最后,宙斯将他们中的幸存者移送到世界边缘大洋河中的福岛上,那里一年三茬盛产甜蜜的水果,生活无忧无虑。最后一代人生活在黑铁时代。也许诸神在制造人类的过程中耗尽了耐心和材料,黑铁时代的人类是最糟糕的产品。他们彻底堕落,贪婪狂妄,崇尚暴力,上不敬天,下欺众生,子不孝,父不慈,兄弟相残,朋友无义,骗子得势,良善蒙冤。人类的生活充满罪恶,神又源源不断送来新的祸患。正义(纯洁)女神阿斯特赖亚(羞怯女神的姊妹)悲哀地用白袍蒙住脸颊,永远地逃离了这个世界,变成了遥远的室女星座。大地上只有痛苦和绝望,这种生活一直延续到今天。其后《圣经》中记载了上帝七天创世上帝用七天创造--第一天上帝造了天和地,造天和地后造了‘光’。第二天上帝造了诸水和空气,将空气有上有下。第三天上帝造了各种菜蔬和果子,并且所有果子都要包着核(确实还是果仁都有核的)。第四天上帝造了两个大光,一个光管昼,一个光管夜(这就是太阳和月亮)。第五天上帝造了各种动物和生物。第六天上帝最高峰的创造就是创造了人。第七天上帝看这天为圣日,也就是安息日。实际上根据《圣经》记载在宇宙天地尚未形成之前(实际上早已诞生),黑暗笼罩着无边无际的空虚混饨(实际上是指他们没有受到上帝信仰之光的照耀,而处于上帝信仰范围之外,并不是真的黑暗),而在这黑暗中存在着无数的古神和智慧人类,可上帝只是简单的将他们诬蔑为恶魔,就心安理得的对他们进行种族灭绝,数十亿生灵惨遭劫难,还将剩余的人神和死掉的人神投入地狱,让他们永世受折磨,至于后面更是彻头彻尾、恬不知耻的将上帝之前出现的神族的功勋占为己有。而在香港《我和僵尸有个约会3》中提到命运即惊世皇极书的化身。它本身没有实体,只是一股强大的意念。为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惜不断地灭世,以求达到心中的理想世界。公孙归一楞了一楞,这电视剧对命运的性格描写得可跟我记忆中的命运神一模一样,虽然这电视剧描写的其实只是命运神的一个脑子被漫长岁月弄得秀斗的分身而已。西方神的神仆们:1、狼人“werewolf”是古萨克森语“wer”(义为“人”)和“wolf”(义为“狼”)的结合词,之所以把“人”放在前面,把“狼”放在后面,是因为狼人的变形过程是由人至狼,而在《柏德之门2》里有一种怪物则正好相反,它们的变形过程是由狼至人,因此被称为“wolfwere”。希腊神话中的狼人被称为“lythrope”,其中“lykos”是“狼”的意思,“anthropos”是“人”的意思。相传莱卡翁(ly)是阿卡迪亚(古希腊山地牧区,以境内居民生活淳朴与宁静著称,后来成为“世外桃源”的代名词)的国王,拥有许多妻子、五十个儿子和一个名叫卡里斯托的女儿,有的故事说莱卡翁是一个残暴的国王,有的故事说莱卡翁是个好国王,但他的儿子们却不敬神,总之,宙斯在前往阿卡迪亚的时候因其招待不周而大为光火,遂将莱卡翁变为一匹狼。成为狼人的方法多种多样,最有有根据的方法是在月圆之夜,被已变身的狼人咬伤即可,但是由于大部份狼人在变身后与人没有区别,所以很难分辨。某些黑巫师将真正狼人的皮毛披在自己身上,在月圆之夜,踩在沾有露水的狼人脚印上也会变成狼人,然而,法力更强的巫师则会使用变形术使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狼人,不过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并且这么做也是会有很大风险的!狼人的形态主要分成两类,第一种是普通的狼【多为森林狼】,第二种如图是半狼半人的生物。在第二类狼人中还分为狼人和人狼,狼人主要是体态特征是全身被毛,身体的结构更像狼,有和狼一样的尾巴,拥有较长的吻部,内脏器官与狼没有差别,但最大的特征是狼人拥有爪子。人狼则相反,他们的身体不一定全部被毛,内脏器官更像人类,没有或只有很短的尾巴,最大的特征是拥有指甲而不是爪子。(事实上附图的狼人的特征是混合的所以不能被具体分类,有可能是狼人和人狼的混合体。)狼人一般生活在森林里,也有一部分胆大的是生活在人类身边。狼人在变身后是没有理智的,个别狼人在变身后能够控制自己不伤害人,但大多都会制造杀人事件,狼人再变回人形后不会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但是有一点,他们知道自己变身,知道变身的痛苦。狼人在变身时是非常痛苦的,因为身体的结构发生的改变是非常难受的,变身时大多狼人的理智会一点点消失,就像晕厥一样,大脑的外脑是关闭的,只有内脑,也就是控制激素分泌和原始本能的部分是运作的,所以会失去理智。分辨狼人很简单,狼人变成狼后一般很少和真正的狼一起活动,有很多狼人会在变身之前自己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自己变身,等待天亮,避免伤害人类。狼人在多方面都受到歧视,一般的狼人都没有朋友,大多都默默的生活在社会的边缘。2、吸血鬼最早的起源据称是圣经中的该隐。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莉莉丝(黑暗夏娃),最早出现于苏美尔神话,犹太教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配成一对,传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长而尖利的犬牙:吸血鬼通常通过牙齿切入被害人脖子来吸取鲜血,有些在平时状态能隐藏该特征——这已经变成了吸血鬼最主要的特征之一。同时,吸血鬼有着冰冷苍白的皮肤。在布拉姆·斯托克的小说《dracula》中,吸血鬼还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他们还能够变身为蝙蝠:目前吸血鬼总是和蝙蝠联系在一起,而且它们的周围通常有蝙蝠围绕,自身也能变成吸血蝙蝠。成为吸血鬼后的该隐和莉丽斯生下拥有“最近乎神力量”美称的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而这13个第三世代吸血鬼就演变成了现代吸血鬼的13氏族。也有传说是说,这第三代吸血鬼是指得挪亚方舟里的人类。等洪水退后,他们从方舟中走出来与第二世代吸血鬼发生圣战,并将所有第二世代吸血鬼杀死就是如此,第三代吸血鬼就被誉称为“最近乎神力量”的吸血鬼。而数千年後的今日,吸血鬼的血脉已经到达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补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约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进行结盟,于是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这是由七个氏族所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较大的盟派。密党创立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於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来由。密党之外的另一个盟派是魔党(thesabbat)。虽然每个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党,但主要是由两个氏族所控制。魔党是卡玛利拉的宿敌,他们不承认避世的教条,他们以恐惧、武力和威胁作为统治方式,传说魔党会将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惧,并再以仪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党还将人类视为低等动物,随意驱使残杀。密党成员通常称呼撒霸特为黑暗之手。另外,未加入密党或魔党的其余四个氏族,则通常在两个盟派的斗争中保持中立或见机行事到这里,可以算是上古吸血鬼们就没有什么记载了,或许有但是没有找到。为什么都认为吸血鬼大多背景是在中世纪的欧洲?这是因为一本最早最经典的吸血鬼文学而造成的。再加上标准吸血鬼总是住在欧洲中世纪那种古堡里,又是活个几百年几千年的,而且吸血鬼又是超级怀旧主义者,所以总让人联想到欧洲那个残忍野蛮的黑暗时代。而这本书造成现代吸血鬼的是bramstoker的《吸血鬼伯爵德古拉》(英文《dracula》)。当时bramstoker准备写这本小说在查阅资料时无意间发现了关于这为意含恶魔之意的大公的名字。后来就用这名字命名了。而且在欧洲历史上,确实有德古拉这个人。他以残忍而出名。常常将战俘从臀部插入一根长长的木棍然后一直穿过正个身体从嘴巴出来,再将木棍高高树立而起,让战俘折磨而死。看看我们的犹大是为了什么出卖上帝之子的?对了!十三枚罗马银币!!!!所以也就另一个说法,吸血鬼的另一始祖——犹大。这里要注意,就是第三世代的吸血鬼在完成圣战后,似乎就都进入了休眠。之后吸血鬼的一些事物就很少了。一直到14世纪左右,基督教会公开承认了吸血鬼的存在然后就导致宗教裁判所大规模的捕杀。而在这一段时间,唯一能和14世纪挂上一点点钩的就只有犹大了。不然不可能平白出现一个吸血鬼的。以坟墓和棺材作为栖息场所:在白昼吸血鬼往往在棺材或坟墓里休息,以尸体方式存在。只有在阳光消失后才活动。这是普遍的没有异议的吸血鬼特征,人们认为吸血鬼惧怕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会灰飞烟灭。但后来有关于吸血鬼的皮肤在阳光下如钻石一般闪耀的说法,因此,吸血鬼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身份,不会出现在天气晴朗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