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贩子必须死

约翰·利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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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娜莎从跑上楼后就一直黑着脸,吃饭时候也是一声不吭,等吃完饭后更是想要偷偷溜走,不过被对自己女儿的性格非常了解的柏特莱姆给拦了下来。最后,李凌峰与黑着脸的娜莎一同离开了跃马小店,乘上事先叫好的马车,向内厄姆学院驶去。

    一路上娜莎都低着头,沉默不语。而李凌峰也不说话,只是坐在马车另一边看着沿途的风景,同时注意路上由圣庭与城防军组成巡逻队伍。很快李凌峰就皱起了眉头,路上的巡逻队相比前两天,又增加了不少。

    虽然圣庭方面并没有透露到底缉拿的到底是什么人物,但大街小巷都有圣庭的神职人员在巡逻,同时在城中的交通枢纽都架设了大型光明之环……就是普通人也知道光明之环是用来侦查邪恶力量的,凭借这几点,缉拿的到底是什么,也就不言而喻了。贵族还好,毕竟主要生活在守卫严密的贵族区,但是普通市民就开始惶恐不安了。

    李凌峰皱起的眉头很快就恢复了,他明白既然已经照成现在这种混乱局面,当局应该很快就会撤掉戒严,即使会继续调查也不会这样大张旗鼓。到时候他的很多计划就可以开展了。

    “娜莎,那我就在这里下咯。”李凌峰瞧着已经离开多德角街好几条街,算了算距离后笑着对娜莎说。

    “诶!”娜莎闻言大吃一惊,猛地抬起头,难以置信的看向李凌峰。

    “呵呵,你是要去见情人吧?我就不当个惹人讨厌的家伙了。”

    对于李凌峰的话,娜莎没有否认,羞红着脸垂下头。犹犹豫豫地才呐呐开口:“谢谢……”

    “没什么啦,你不要和大叔说哟。”

    李凌峰嘴角微微一扬,稍微一试就试出来。他也不等娜莎再开口,直接让车夫把马车停到路边,然后推开门就跳了下去。

    “谢谢你,李!”

    向着从车厢内探出头再次道谢的娜莎,李凌峰摆了摆手,然后目送马车远去。不过马车刚转过弯,李凌峰就跳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空闲马车,然后让车夫听他的指示。

    之所以离开,自然是为了让娜莎能够安心的去找她的小情人,如果李凌峰还在的话,那肯定是一路直接到内厄姆学院去,又怎么能完成柏特莱姆的委托呢。

    虽然对于柏特莱姆棒打鸳鸯的打算并不认同,不过也能理解。而且娜莎只有15岁,这个年纪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再加上娜莎是个全身心都放在学习上的单纯孩子,随便来一个人花言巧语就可以把她骗得团团转。不管出于那个方面的考虑,都需要好好观察一下娜莎的情人才行。

    早在马车上,李凌峰就在娜莎身上留下了一点儿标记,这一手对于已经是1级亡灵法师的他来说还是非常简单的。虽然实际能够使用的技能只有寥寥几个,但毕竟现在是处于现实而非游戏,在掌握了基础魔法知识之后,一些小把戏还是可以运用的。像施加在娜莎身上的标记就是这样的小把戏,只能用来欺负欺负寻常老百姓而已。

    凭借娜莎身上的标记,李凌峰很轻易就跟上了娜莎所乘坐的马车。不过这辆马车在李凌峰离开之后就转变了方向,并没有前往内厄姆学院,而是转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两辆马车,一前一后驶出南城区后,进入了城东,在大街小巷穿行了一会儿后,娜莎的马车才停下来。

    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地娜莎在马车还没有完全停好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跳了下去,然后迈着快活的步子跑进了一家正在营业的餐饮店里。

    李凌峰并没有着急跟上去,他的肤色太过扎眼了,如果跟进去很容易就会被娜莎发现。用魔法改变外形,先不说他现在有没有这个能力,单说那么大的魔力波动,想不引起大街上的神职人员的注意都不行,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他很有耐心的在马车里等待。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后,娜莎挽着一个有些儿英俊的男子走出餐饮店。两人非常甜蜜,娜莎上马车之前,还来了个舌吻。相比于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娜莎,李凌峰在看到那名男子的时候,脸就沉了下来。

    这个男的他是知道的,还是乞丐的时候,李凌峰就在城西见过几次,莫里这位混迹内厄姆城几十年的老乞丐对这个男的一清二楚。这男的就是一个小白脸,专门骗财骗色,如果仅仅只是这样,李凌峰的脸色还不至于这么阴沉,关键还在于这个男人同时还是个人贩子,骗财骗色,将女孩子榨干之后,转手就拐走卖掉。由于他身后的势力在庇护他,所以一直都没有事。

    李凌峰在见到这个小白脸第一眼就决定将他除掉,就凭这家伙干下的那些儿事情就罪该万死,更何况这家伙现在的目标居然是娜莎。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李凌峰一直秉持的这条原则,现在对方把歪点子打到了柏特莱姆这位对他有恩的人的女儿身上,这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虽然下了决定,李凌峰并没有着急动手,而是准备找个好点儿的时机。

    小白脸在告别了娜莎之后,就哼着小曲儿,他迎着李凌峰所在的马车的方向走来,丝毫没有发现他已经被死神盯上。

    当他路过马车的时候,李凌峰直接就在他身上丢了标记。

    “走吧。”扔了标记之后,李凌峰对马夫说。

    马夫一扯缰绳,马车就缓缓地驶离这条街。马车沿着石板路行驶了两条街后,李凌峰才走下来。接下来就是跟踪那名小白脸了。

    “没想到我居然也当了一回福尔摩斯。”李凌峰边按照标记的方位前进,边轻轻一笑,自嘲了一句。

    这次他准备得很充分,在路边买了一些白色粉底和手套,然后将粉底打在自己的脸上,好掩盖自己的肤色,然后再带上白手套。这么一弄之后,不仔细看的话,完全看不出他原本的肤色。而且满大街都是像他这样脸上抹了厚厚粉底的行人,也可以说打粉是一种非常流行的行为。

    简单的换装之后,李凌峰就悠悠哉哉地跟着小白脸晃悠,距离保持得不远不近,有时候两人甚至隔着一整条街。不过李凌峰有标记在,一点儿也不担心会跟丢。

    就这样,李凌峰从上午一直跟踪到了下午,小白脸在这段时间里又接连和三个女孩子见面,全都是那种不经世事的少女,在小白脸的甜言蜜语之下被骗得昏了头脑。

    当天色彻底暗下之后,小白脸才停下了自己的猎艳之行,走进了一家酒吧里。李凌峰等了一会儿后,也走了进去。

    这家酒吧已经有些儿年头了,不论是座椅,还是吧台都破损得很明显。但与其相反的是旺盛的人气,李凌峰推开酒吧大门,扑面而来的就是熙熙攘攘的喧闹声,人声鼎沸。衣着暴露的酒吧女言笑晏晏地穿行于吵闹的客人之间,不时说上几句调笑地话儿。

    酒吧的客人大多都是穿着破旧衣服的劳工阶层,他们大声地说着粗言秽语,笑容满面地喝着劣质啤酒,丝毫不在意整个酒吧里弥漫着的各种难以言喻的味道,以及糟糕的环境。

    李凌峰推门而入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他在走进酒吧之前就换上了一身脏兮兮的衣服,脸上满是黑漆漆的污垢,躬着身子,瞧上去完全就是刚刚结束一天辛苦工作的劳工。他走进酒吧没多久就找到了那个小白脸。

    小白脸此时正在酒吧角落与两个同伴喝酒,谈话。他们谈得很投入,似乎并没有被酒吧糟糕的环境所影响,也许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李凌峰找到小白脸后,就看似随意地坐到了离他们不远的位置上,点了啤酒后就凭借自己超常的听力,凝神偷听。

    “真不知道那些家伙发了什么神经,居然要我们三天后去送货。”小白脸喝了口啤酒后,怒气冲冲地说:“现在到处都是铁罐子,最近出口检查也比平常要严格。挑这个时候送货,简直就是找死!”

    “没办法,听说他们那边似乎接了个大单子,而且要得还很急。”小白脸的一位同伴也是苦着脸说道:“既然那边发话了,风险再大也只能冒险了。要不然他们发火了,我们可承受不起。”

    说到这,三人都不禁叹了口气。似乎是为了活跃气氛,刚才说话的那人转移了话题,他脸上带着猥琐的笑容对小白脸说:“你现在可是风生水起呀,就连学院的才女也被你搞上了。”

    “我出手,还不是手到擒来!”小白脸猛灌了一口啤酒后,自得地说:“不过接触的时间有点短,还没有上手。不过也快了。”

    “嘿嘿,到时候可不要忘了我们两个呀。”

    三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了约莫两个小时,大多是彼此的香艳情事,而每每谈到一些比较隐秘的话题的时候,也都是用上暗语,不过这些暗语很粗浅,只要有心人稍微留意一下就能明白。最后小白脸因为还有约,提前离开了。

    李凌峰这次没有跟上,而是留在酒吧里继续偷听小白脸那两个同伴的谈话。

    “三天后么……没想到城外还有同伙,正愁找不到灵魂。”李凌峰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在城内不好动手,但在城外可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