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阳光之家”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变化的调查

上海市残联;华师大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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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研究采用自编问卷对上海市“阳光之家”185位学员的家长进行了学员社会适应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www.Pinwenba.com结果显示:家长认为“阳光之家”的教育培训对促进其子女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阳光之家”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其子女在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会交往、自我管理和劳动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现有的教育训练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未来的“阳光之家”教育训练中重点加强家“家”联系、集体教育与个别训练协调,以及完善劳动培训等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

    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融合

    一、 引言

    20世纪80年代,美国智障学会(AAMR)重新界定“智力障碍”的概念,该定义提出:智力障碍是指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存在适应行为方面的障碍,并发生在发育时期[1]。该定义与传统“弱智”定义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规定“智力障碍”不仅是一种智力缺陷,同时也存在着适应行为方面的障碍。AAMR对社会适应行为的界定是:适应行为是指人们习得的用于适应日常生活的概念性、社会性以及实用性的技能[2]。一位智障人士由于智力上的缺陷不能有效地学习知识,因为适应行为发展不足而导致生活自理、情绪调节、沟通交流、工作活动等方面的障碍,因而难以被他人接纳,并被迫与社会隔离。为促进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2005年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开办,至今全市已接纳近11500名成年智障人士开展教育培训、特奥活动、康复训练、简单劳动等活动[3]。通过两年多的建设,智障人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社区居民的关心下学习适应社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社会适应能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社会融合的状况得到了改善。研究旨在通过对“阳光之家”学员家长的调查,了解智障人士在进入“阳光之家”之后社会适应能力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阳光之家”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出建议。

    二、 研究方法

    (一)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来自上海市虹口、静安、卢湾、徐汇、黄浦、浦东、宝山和松江的11家“阳光之家”的185位学员家长。

    (二) 调查工具

    采用自编“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变化家长评定问卷”进行调查。问卷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年龄、性别、智障程度等。第二部分为40道选择题,内容涉及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交、自我管理和劳动等六项社会适应能力。要求家长对其子女各项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判断后以“退步”、“没有变化”和“进步”对每题作答,记分采用三级评分,即“退步”记-1分,“没有变化”记0分,“进步”记1分。第三部分为主观题,要求家长对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阳光之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

    三、 结果与分析

    (一) 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变化情况

    社会适应能力包括三方面内容:对社会环境和社会规范的适应能力、人际适应能力以及个体独立生活的能力[4]。本研究将对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交、自我管理和劳动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家长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1.感觉运动能力的变化

    感觉运动能力是人独立生活及参与各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智障人士的感觉运动能力普遍存在障碍,因而“阳光之家”针对此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训练。通过教育训练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感觉运动的能力上有所发展,具体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认为学员进入“阳光之家”后各项感觉运动能力均有所提高,在“看的能力”、“听的能力”、“腿的运动能力”、“手的控制能力”和“身体平衡能力”等项目上分别有70.5%、74.2%、64.9%、68.9%、62.0%的家长选择了“进步”。但也有19.5%到37.5%的家长认为学员在这方面的能力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2.自理能力的变化

    为了解家长对其子女接受“阳光之家”教育训练后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情形,我们请家长为其子女自理能力的变化结果进行评价,结果得知,“阳光之家”学员在自理能力上的进步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分别有59.5%和58.4%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教育训练下“使用餐具进食”和“排便自理”的能力有较明显的进步;而有60%以上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独立功能的其他各项均有进步;有68.7%和58.9%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独立外出”和“独立购物”上有进步;而有39.5%的家长觉得其子女在“独立购物”方面与原先能力相比并无变化,甚至有1.6%的家长认为其子女的此项能力有所退步。

    3.认知能力的变化

    为了解智障人士在接受“阳光之家”教育训练后认知能力的变化情况,本研究请家长根据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接受教育训练后认知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见认知能力包括注意、语言、学业等诸项能力和时间概念的发展等几方面。χ2检验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认为子女在进入“阳光之家”后总体认知能力有较大的进步,特别是在“注意力”和“语言沟通”的能力上变化最为显著;而“时间概念”和“学业能力”的变化也同样显著,但相比较而言,家长认为其子女“计算”的能力变化情况稍逊色于其他几项。

    4.社交能力的变化

    社交能力包括参与活动的能力和责任意识两个方面。家长对其子女的社会交往能力发展非常关注,为此研究者请家长对其子女社交能力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家长普遍认为其子女在社交能力上有了提高。有79.5%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对“业余活动的兴趣”有了很大的进步,有78.3%的家长认为子女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但结果同时显示,有41.3%的家长和1.6%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主动“承担责任能力”上变化并不明显,甚至有所退步;虽然有66.5%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替别人着想能力”上有了进步,但同时也有33.0%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此项能力上并无改变。

    5.自我管理能力的变化

    智障人士的自我管理能力普遍较差,这是影响他们融入社会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解家长对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接受相关教育训练后自我管理能力变化的情况,研究者请家长对其子女自我管理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价。

    自我管理能力一般由生活习惯、财物管理、学习与劳动习惯以及了解周围信息的能力等四方面构成。χ2检验显示,大部分家长对子女“自我管理能力”的进步给予了肯定。60%以上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自我管理能力”上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在“学习与劳动习惯”上有73.4%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有所进步。

    6.劳动能力的变化

    本次研究对智障人士的劳动能力变化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调查。调查由7项内容构成,其中前6项属于家务劳动,最后一项“其他简单劳动”则是指简单手工加工业劳动。家长对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劳动能力变化情况评价的调查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家长认为学员在“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下劳动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家务劳动上进步最大的是“整理床铺”,其次是“洗餐具”、“就餐准备”和“打扫房间”的能力,而在“洗衣”、“做饭”这些技术性较高的技能上,进步相对较小,甚至有退步的情况。在其他简单劳动技能上则有67.8%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有进步,但也有32.2%的家长认为子女没有进步,甚至有些退步。

    (二) 家长评价

    为更全面地了解家长对其子女在“阳光之家”的变化情况,问卷在最后设置了两道开放题,其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家长对学员的总体评价,二是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评价。家长们充分表达了他们对政府、对“阳光之家”的认识、态度和建议。总体上说,家长对政府的实事工程和其子女在“阳光之家”的发展变化持肯定态度,对“阳光之家”的开办形式、教育训练内容和服务是满意的。

    1.家长对“阳光之家”学员的评价

    家长认为智障人士进入“阳光之家”后各项社会适应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而表现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在社会交往方面,家长认为学员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了;参与的活动多了,性格更开朗了;愿意主动帮助别人,建立了初步责任意识,并开始尝试为他人负责了。

    在认知能力方面,家长觉得学员的知识面更广了,头脑也因此变得灵活了。

    此外,家长还认为,学员的劳动能力和独立自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2.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评价

    智障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们觉得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各方面能力都有了进步,例如,“过去孩子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做,成为家庭的负担,来到‘阳光之家’后学到了很多东西,性格也变得开朗了”。家长的话是对“阳光之家”的肯定与赞许。

    然而,还有部分家长对“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内容、形式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希望。主要有三:其一,在教育内容上,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品德、时事新闻和学科知识的教育,适量开设如英语会话与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其子女动手能力和劳动技能的培训,以适应社会和就业市场的需要;其二,在教育形式上,家长认为应开展更多的集体活动与文体活动,在“阳光之家”内根据学员能力水平实施分层教育训练;其三,在家“家”联系上,应加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以增强“阳光之家”学员的教育效果。

    四、 讨论与建议

    (一) “阳光之家”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本研究结果显示,就总体情况看家长对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接受教育训练的情况是满意的,因为其子女的社会适应能力普遍获得了提高。

    1.康复训练和社区特奥活动提高了“阳光之家”学员的感觉运动能力

    在感觉运动方面,大部分家长认为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下感觉运动的总体水平获得了提高,已具备了基本的感知觉和运动能力。特别是在“看”和“听”的能力上变化最为明显,这可能与教育训练中专门的注意力、听说能力和视觉能力的训练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学员走出家门、开阔视野、发展思维、接触社会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由此可见,融入社会是提高智障人士感觉运动水平的最佳方法。

    2.自理能力的训练使“阳光之家”学员的独立性得到增强

    在自理能力方面,家长对其子女的进步给予了肯定。目前,“阳光之家”的学员基本掌握了独立进餐、排便、穿衣、洗漱等能力。为更好地融入社会,“阳光之家”开设了交通安全课程,向学员教授独立外出的知识,在往返“阳光之家”与居住地的实践中,大多数学员学会了独立外出,为家长减轻了负担。另外,独立购物能力也是智障人士在今后生活中必须具备的自理能力,但目前这方面的培训还不够充分,为此家长希望能加强这方面的训练。

    3.教育训练在总体上促进了学员认知能力的发展

    通过“阳光之家”的各项教育活动,家长普遍认为其子女的认知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表现在他们的视野开阔了,知识面拓宽了,头脑也变得灵活了。分析学员的认知变化,研究者认为有两点特别值得说明。首先,家长认为其子女变化最大的是“语言能力”,分析发现,这一方面是因为“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提供了沟通的平台,包括交流的场所和沟通的同伴,另一方面,这也与“阳光之家”语言教育训练的设置有关。针对智障人士沟通水平低的特点,“阳光之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语言教育活动——“沟通与交往”,即教师依据学员生活场景设计了一系列沟通训练单元,该训练不但提高了学员的交流兴趣,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其原来的不良沟通习惯,使其逐步掌握有效的沟通手段。而语言能力的变化不仅促进了学员的沟通,还促进了他们认知的发展。其次,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学业能力也有了显著的变化,应该说,这也是与“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分不开。为使学员最大限度地融入主流社会,“阳光之家”开设了计算、阅读指导、自然、社会、生理、休闲等知识性课程。在教育训练中,教师们结合学员的生活开展了阅读、书写和计算等教育训练。同时,教师们还创设条件,让学员将所学知识用于生活实践,这极大地发展了学员的阅读、书写和计算的能力。

    4.社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智障人士社交能力的发展

    家长普遍认为,经过教育训练其子女参与活动的兴趣和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有部分学员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关心同伴,替他人着想;但与此同时,只有57.1%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承担责任”上有进步,而有41.3%的家长认为他们的子女在“责任意识”上并没有什么改变,甚至有1.6%的家长觉得其子女的“责任意识”正在退化。研究者认为,“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与非智障人士之间建立起了沟通的桥梁,随着融合活动的开展,智障人士与社区居民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因而学员在活动中提高了兴趣和能力。但相对参与活动而言,“责任意识”的建立更为困难,因为“责任意识”要求个体能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角色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的义务、尽自己的职责,这对智力和适应行为障碍的智障人士来说要求还是较高。再加之,“阳光之家”对学员“责任意识”的教育训练尚不够,所以部分学员在“责任意识”上变化不明显。

    5.自我管理教育促进了智障人士相关能力的发展

    家长肯定了“阳光之家”在其子女自我管理能力发展方面的作用。自我管理能力是个体在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是管理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管理自己所拥有的时间和财物,管理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方法等的总称[5]。从“阳光之家”的工作目标看,提高智障人士的生活自理能力是重要目标。为实现目标,“阳光之家”开展了自我管理类课程,包括“自我管理”、“居家生活”、“社区适应”和“避灾求助”等教育活动内容。由于“阳光之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所以学员的自我管理能力获得了较大的提高。总体上看,学员在“做事的持久性”以及“卫生习惯的养成”上进步较快,而“就餐习惯”上进步较小,这主要是就其子女依然不能自我控制食量的问题而言。在“财物管理能力”上,大多数家长认为学员在保管自己的物品能力上有所进步,但在管理自己的财务上,有37.2%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没有进步。另外还有近30%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了解周围信息的能力”上没有变化,这也与智障人士感知觉发展不完善有关。

    6.简单劳动训练改变了智障人士的劳动能力

    在劳动能力上,家长们认为进入“阳光之家”后学员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尤其在“简单劳动”方面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调查中,家长普遍认为通过“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其子女在家务劳动上有了明显的进步,特别是在“整理床铺”、“洗餐具”、“就餐准备工作”以及“打扫房间”等方面进步明显;相比较而言,在“洗衣”、“做饭”这些技术性较高的劳动内容上,分别有40.2%和44.3%的家长认为其子女的能力并没有什么改变,这除了由于“洗衣”、“做饭”本来要求技术较高,因而学员难以掌握外,还与教授这些内容的教育成本高、训练难以在“阳光之家”进行等多种因素有关。在其他简单劳动能力变化的调查中,有67.8%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有进步,但也有31.1%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没有进步。这可能与家长的期望值、“阳光之家”的劳动资源,以及“阳光之家”的教育人员的教育理念、教育能力等因素有关。

    (二) “阳光之家”建设面临的挑战

    在“阳光之家”开办两年多的过程中,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有了明显的变化,这说明“阳光之家”建设对智障人士适应社会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研究者也发现,在“阳光之家”的建设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1.需加强“阳光之家”工作人员与学员家长的沟通

    调查中发现,一些学员家长对子女在“阳光之家”的情况漠不关心,从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而另一些家长则对“阳光之家”的工作有独特的看法,却没有机会和工作人员沟通。比如一些家长认为应加强学科知识的教育,而没有机会与“阳光之家”的教育者进行沟通。

    2.学员需要适应其个别差异的教育训练模式

    智障人士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个体差异非常大,每一个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发展间又往往不平衡,因此统一的教育训练模式很难实现所有教育训练目标。但是,“阳光之家”的教育资源非常有限,目前很难采用个别化教育训练形式。因此在未来的机构建设中应将如何开展有效的教育训练放在重要位置上,能够根据学员的差异安排教学内容和教育训练形式。

    3.劳动培训的力度需要加强

    目前全市“阳光之家”在劳动技能培训方面的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有些“阳光之家”已经建立起了较完备的就业资源,开办了“阳光工场”;而有些“阳光之家”却还没有起步,对于尚未起步的“阳光之家”学员来说,他们的劳动能力没有得到适当的发展,因而我们需特别关注尚未起步的那些“阳光之家”中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学员的劳动需求。

    (三) 促进“阳光之家”学员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及“阳光之家”的建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议:

    1.科学地调整“阳光之家”现有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

    研究者认为,可科学而谨慎地调整“阳光之家”现有教育培训的内容与形式。在内容上,可根据各“阳光之家”的教育资源,适当增加如英语、计算机等现代人所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的教学,使轻度智障学员掌握一些简单的科技知识和国际交流手段,这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此外,还应开展更多的劳动就业方面的课程培训和实践,做好就业准备。而在教育培训的形式上,研究者建议“阳光之家”的培训模式应与智障人士的认知水平相适应,对个别差异较大的不同个体,选用恰当的教育方式。

    2.完善“阳光之家”人力资源的建设

    面对智障人士个别差异显著的现实,“阳光之家”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特殊教育知识,以及诸如个别化评估、个别心理辅导、个别化教育计划制订和教学技能等专业技能。目前“阳光之家”的智障助理员和管理人员大多是由助残员担任,他们在实践上虽有一定的经验,但对特殊教育的理论往往掌握不够。应加强“阳光之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完善人力资源制度的建设[6]。

    3.建立“阳光之家”与学员家长之间的沟通机制

    “阳光之家”可以仿效学校的做法,为每位学员准备一本“家长联系手册”,以此作为工作人员与学员家长交流的途径。这本手册应能真实地记录学员在“阳光之家”的表现、“阳光之家”工作人员对学员的评价,以及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工作的反馈等。另外,“阳光之家”也可以定期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工作人员有直接沟通的机会。只有通过“阳光之家”的不懈努力和智障人士家长的积极配合,才能使“阳光之家”的工作更有成效。

    4.加强社区支持力度

    社会模式的残疾观认为,残疾人所遭遇的困难主要是社会造成的,是不健康的社会态度与政策共同造成了对残疾人的社会排斥与隔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实现要求所有社会成员的参与[7]。“阳光之家”的开办为智障人士与非智障人士搭建了沟通的桥梁,但是智障人士要真正从家庭走入社区,还需要更多的支持。为了能让智障人士的社会适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深入,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推行更多切实可行的政策来保障“阳光之家”的建设成果,社区应积极开展助残志愿者活动和社区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对智障人士的了解度和接纳度[8]。

    五、 结论

    1.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感觉运动能力有所提高。

    2.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在进餐、排便、穿衣、洗漱、独立外出等自理能力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独立购物能力的训练。

    3.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在注意、语言、学业和时间概念等认知水平上都有显著的变化,但仍有部分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计算、阅读和书写能力的训练。

    4.家长对“阳光之家”学员社交能力的进步给予了肯定,但也有家长希望学员在责任意识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5.家长认为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自我管理能力有所提高,特别是在学习与劳动习惯上进步尤为明显。

    6.家长对其子女在劳动能力上的进步表示认可,尤其在简单劳动方面,但家长们仍希望其子女能够得到更多的劳动实践机会和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汤盛钦:《特殊教育概论》,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182—185。

    [2]方俊明:《特殊教育学》,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215。

    [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等:《关于推进“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clinternet/platfort/pub/disabled_132/docs/200706/d_133830.html

    [4]聂衍刚、郑雪等:《社会适应行为的结构与理论模型》,《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6):118—124。

    [5]赵海燕:《我国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与研究》,硕士论文,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6。

    [6]曹子平:《上海市智障人士社会融合实践研究》,《中国特殊教育》,2006(9):26—29。

    [7]汪海萍:《以社会模式的残疾观推进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中国特殊教育》,2006(9):7—10。

    [8]马红英:《智障人士社会接纳度调查》,《中国特殊教育》,2007(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