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雍王

早起小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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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州。

    和所有的西部城池差不多,放眼望去都是一片片灰蒙蒙的砖土结构的房子,被长年累月的风沙尘土侵蚀过后,墙面都变的斑驳破旧,显得很是凋敝。

    所幸街面上还是很热闹的,这是个胡汉杂居的城池,有胡人在这里出售马匹和皮毛,也不乏蕃客胡商们跋涉万里,从玉门关外的西域各国带来珍贵的香料,珠宝等高档货物。

    有了这些奇珍异宝的装点,原本凋敝的城池也浮现出一点光艳的亮色,乱糟糟,却也繁华热闹。形成西部城池独特的风景。

    在这些砖土建筑中,有一座从外观上看并不起眼的宅院,一个挺拔矫健,穿紧窄襕袍,腰跨直刀,头戴黑色冠帽的年轻男子从庭院里利落的穿过,他沾满尘埃和泥土的胡靴在青砖地面上发出轻微的响动,穿过朱红色的长廊,转眼来到一排隐藏在森森凤尾竹的房舍里。

    凤尾竹本是在寻常不过,可是出现在雨水稀疏,空气干燥的地界,却变的十分稀罕,这足以说明,院落的主人身份不凡,非富即贵。

    年轻男子在一扇镂刻了规则花纹的门前停下,轻声道:“王爷,有事禀告。”

    屋内传出一个清越沉着的男声:“进来。”

    年轻男子推开门,房间十分宽敞,没有设屏风等隔断物,屋内陈设一览无余。入目是一排高大的气窗,窗下是一张宽大的案几,案几上整齐的码放着各色书卷和笔墨纸砚。

    窗户一溜排都开着,可以看到窗外的蓝色天空,视野极好。一个身材高大颀长的男子负手而立,正看着窗外的风景。

    男子听到推门声,徐徐的转过身,俊朗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道:“你回来了。”

    那年轻男子单膝跪下行礼:“裴绍见过雍王。”说着他从怀中取出一卷小小的卷轴,双手递上。

    雍王李轼一袭墨绿团花织锦襕袍,没有戴冠,只用了一支碧玉簪子,越发显得丰神俊朗。他接过那卷纸轴展开一看,弧度优美的嘴角噙了一丝笑意,将那纸轴扔到案上道:“很好,回纥人经此一役,起码五年之内在天山掀不起浪。”

    他又想起一事,问道:“左羽宸现在到哪里了?”

    裴绍道:“左大人现在已经回到庭州了。”

    李轼点头道:“算他识时务,他是个会打仗的,杀了可惜,就让他在朔北呆上几年吧。”

    裴绍略一思咐又道:“王爷,这次回纥既然大败,为何不乘胜追击,还让他们留在漠北,总有卷土重来的那一天啊。”

    李轼嘴角含笑,淡淡道:“给回纥留着半个漠北,正好和拓峰左右牵制。谁也不可能独大。”

    裴绍眸子一亮,随即笑道:“如此便是最好了。这次各家都有好处,没有一家独大,赢的漂亮。”

    这时门外又有人道:“王爷,有洛阳来的密信。”

    李轼眼神一凛,一个亲卫闪进来,将火漆封印的信递到李轼手中。

    他缓缓看完信件,面上浮上了浅笑隐隐,他示意亲卫退下,踱到窗户对面一个兵器架边,那里摆着一把造型质朴,没有一丝装饰的直刀。他修长的手指缓缓滑过牛皮刀鞘,徐徐道:“有人按捺不住了,也想分一杯羹,也亏他想的出和亲这个法子。”

    裴绍先是不解,随即又反应过来,皱眉道:“王爷才是北庭真正的主人,仗是咱们打的,不见他们有一点表示,现在倒来抢便宜来了。”

    李轼嘴角扬了扬,音线里有冷冽的寒意:“不奇怪,意料之中的事。”

    裴绍思咐了片刻道:“不过和亲的确是一个很简单有效的办法。就好比葛逻禄部,他们往西迁徙后,刚好在丝路要塞上。回纥三五年不能翻身,葛逻禄,拔悉密甚至吐蕃,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慢慢壮大。”

    裴绍忽然想起什么,又道:“吐蕃和咱们一向是姻亲之国,倒是葛逻禄,咱们倒是可以……”

    “葛逻禄?”李轼脑中浮现出一抹娇俏如红柳般的身姿。

    李轼展颜一笑:“咱们如此近水楼台,哪有不占占先机的道理?我现在就跟父皇求一道旨意,看来,咱们得往西走一趟了。”

    裴绍听出李轼的意思,思咐道:“皇上现在身边是独孤贵妃独大,想见皇上一面实属不易。”

    李轼冷笑道:“不是还有一个神策军吗?”

    裴绍惊道:“那不是宦官吗?”

    李轼脸上最后一丝笑意褪去,变得冷凝如冰,他冷哼一声:“有时候狗咬狗也是场好戏。”

    裴绍不再说话,垂着头看脚下的波斯织毯。一阵漫长的沉默,

    李轼凝视了那直刀许久,又好像穿过那刀看到某个时空的角落,最后化作一声轻叹,甚至有一丝丝无奈,他轻声道:“四夷宾服、八方来朝,一去不返了啊。”

    裴绍猛的抬起头,看到了李轼略有哀伤的侧颜,不禁一阵动容。

    雨季过后,戈壁黄沙酷暑逼人。

    天山往西一带却是难得的凉爽,高远湛蓝的天空映衬着远处皑皑雪山,大朵的白云在雪峰之间扯开巨大的洁白旗帜,在阳光的照耀下投射出一片片夹杂着凉爽空气的云影。

    牧人吹起辽远悠长的胡笳噶尔,风把乐声带到天山的每一个角落,一直延伸到远处蜿蜒无尽的塔松林里。融化的雪水从高山的山涧上流泻下来,汇集成了涓涓流水,那水清澈甜美,坐在马背上就可以清晰的看到水底的石子和鱼群。

    算起来,从葛逻禄部往西突厥草原迁徙,已经过了月余。一切都渐渐安定下来,安茹儿度过了自重生以来最悠闲愉快的日子。

    漠北一战,整个西域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因为回纥丢失了漠北大片牧场,陷入了自顾不暇的境地,这给了葛逻禄部足够的时间休养生息,迁徙到西突厥之后,部落渐渐安定下来,比起以前,要富庶稳定很多。

    比起上一世,现在的部落不但躲过了雪灾,还躲过了回纥的排挤,这是安茹儿最想看到的局面。

    也正因为部落的壮大,很多部落纷纷向安劼汗提出了联姻,安劼汗虽然不止一个女儿,但是最抢手的自然是最出众的安茹儿。

    这是安茹儿没有想到的,按理说,她也到了该嫁人的年纪了,可是要嫁给谁?想到也许她会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部落首领,安茹儿就觉得很头疼。

    关于这个问题,她也仔细想过了,作为部落公主,和其他部落联姻,那是必然的。如果能给部落带来天大的好处,那么嫁一个陌生人,她也认了。

    然而就在这样矛盾和等待的复杂心情中,原本热火朝天的议亲事宜居然没有了下文,这让安茹儿很意外,但是也没有去深究。

    而很快,安茹儿就明白了其中原因。

    夏日的早晨格外凉爽宜人,大黑马悠然自得的在河边饮水,安茹儿穿了一袭蜀锦裁制的蓝色夏装,挽起袖子露出光洁的小臂,撩了溪水仔细的刷着马背,卷曲的长发结成了两条光滑可鉴的辫子,随着她弯腰的动作,阳光从辫梢的缝隙透出来,在胸前晃晃的。

    安茹儿全神贯注,额头上很快沁出细密的汗珠,她抬头用手背去擦汗,在手指的缝隙里,她看到一个人影朝她缓缓走了过来。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身材颀长高挑,一袭裁剪得体的襕袍更衬出他的英武不凡,洒脱不羁。男子牵着一匹枣红马,另一只手腕上吊着马鞭,嘴里还咬着一根苜蓿草,走的不紧不慢,悠闲自得。

    男子走的近了,笑吟吟立在几米开外,修长的手指拈着那根苜蓿随意把玩,见安茹儿眼中的惊异,展颜一笑:“怎么?不认得我了?”

    是有点不认识了,人还是那个人,可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他还叫赵庸,身份是一个走马帮的商人,同时还被部落的人奉为军师。

    安茹儿笑了笑:“是有点不认识了,我该叫你什么呢?赵庸?还是王爷?”

    男子听出来安茹儿语气里淡淡的讽刺,一别数月,安茹儿又恢复了她原有的神采,容颜皎洁,眸子潋滟,笑的清纯明媚,像朵娇艳的突厥蔷薇,不过他知道这个女子看似纯洁无害的外表下面,实则有一颗和她年龄不符,冷静倔强的心。

    李轼狭长漂亮的眸子挑了挑,笑道:“随你吧。”

    几个月过去,也许是日子过的太安逸,或者是现在部落距离中原更加遥远,安茹儿都几乎忘记了曾经跟她还有数次交集的李轼。

    不过,以李轼的身份,安茹儿可不认为李轼出现在这里是随便来玩玩那么简单的,安茹儿放下卷起的袖子,用右手按住左胸,俯身向李轼行了一个礼,规规矩矩道:“雍王爷。”

    安茹儿的客气恭敬让李轼的眸子幽深,薄唇却勾起笑的明亮:“看来我还不如叫赵庸呢,不然你这么一行礼,好像我们很生分一样。我来看看我的马,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