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陈之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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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立案侦查的过程差不多历时大半年,一部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审查,因为陈效在案发时还未正式担任华善堂上海公司的管理职务,各方面的证据都不够充分,最终决定不予起诉,取保候审也就撤销了。

    去警局办撤销手续的那一天,林薇也去了,签字画押完毕,陈效从警局出来,在门口伸了个懒腰,不知道的人还当他在里面顿了很久,刚刚重获自由,其实他在里面总共就呆了三天。

    外面已是仲秋,阳光和煦,他似乎心情很好,对王俊说:“时间刚好。”

    王俊擦了把汗,长吁出一口气。

    林薇摸不着头脑,问:“什么刚好?”

    “今天取保候审撤销,明天才能去香港。”陈效回答。

    虽然不知道他要去香港干什么,但林薇还是有种顿悟般的感觉,在他的世界里,每一个动作都有特定的目的,一个环必定套着另一个,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

    出了警察局的大院,林薇和王俊上了车,陈效却停下来,绕到车尾,朝马路对面走过去。林薇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透过车窗朝那里看。

    路对过,一个女人正从一部白色轿车上下来,不多时,车上又下来女孩子。大约是因为那女人打扮的实在娇俏,唇膏和指甲油都是粉色,皮肤嫩的掐的出水来,不象是现实世界里经常能看到的那种人,就连林薇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孩子却是完全相反的,看着有十岁上下的样子,个头已经挺高,长发梳了个马尾,穿了件黑毛衣,一条黑色短裙,长袜,皮鞋,像是哪个私立学校的校服,浑身上下除了左胸前一个红白蓝相间的校徽,没有其他鲜艳的颜色。

    王俊注意到林薇的目光,凑过来对她说:“那是李夏,陈效的前妻,后面那孩子是他女儿。”

    林薇听出他言语见的一些些讥诮,毕竟她是陈效的情妇,不管实际上是不是,名声已经在外了,

    她不解释,反而顺着王俊那意思,拿出几分新欢的架势,问:“那孩子叫什么?”

    王俊见她这样倒有些意外,愣了愣才回答:“千羽,陈千羽。”

    “千羽?哪两个字啊?”她又问。

    “千万的千,羽毛的羽。”王俊解释,一边说一边着意看了她几眼。王俊是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的,此时却好像错过了什么情节。

    林薇和王俊在这边研究女孩的名字,陈效已经走到李夏跟前。林薇远远瞧着那女人,直觉得意外,陈效的前妻竟会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保养的好,但看陈千羽的年纪,李夏也应该有三十多了,却还是一幅很天真的样子,一看就是到是从小就被保护的很好的那种,生性开朗,长得又漂亮,也没读过多少书,不是因为笨,而是因为没必要,每天逛逛街,吃吃下午茶,打打麻将就好。

    她听到陈效对李夏讲话,问:“你怎么把孩子带这儿来了?”

    就是很平常的语气,话说的也不重,李夏一听,竟然就是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可憋了一肚子气开口,却又是一幅要吵架的架势:“我不带她上这儿来,能看得到你吗?”

    陈效却是见怪不怪了,伸手揽过那孩子的肩膀,就道:“走吧,走吧。”

    李夏跟在后面,看样子还想说什么,只是无人理会,有点下不来台,反倒是那孩子还淡定些,甩掉陈效的手,撇撇嘴道:“不就是警察局嘛,当谁没见过似的。”

    林薇瞧着陈千羽,那眉眼与陈效倒是有几分相像,看得出也不是个好对付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人家的孩子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这就是所谓的先见之明。

    大约是不自觉地,陈效把千羽送上车,关了车门,回头看了一眼马路对过的林薇。那就是条两车道的小马路,李夏的目光也跟过来,此时倒是很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样子,明明看到陈效车里坐着个女人,只当没看到。

    离开警局,陈效就跟王俊去公司了,林薇独自回到和平花园,一个人吃饭,做了功课,就靠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又想起白天的情景,李夏对陈效态度很不好,但从女人角度出发一看便知那与其说是脾气,还不如说是在撒娇,这两人怎么凑到一块儿,又怎么分开的,她突然很感兴趣。

    半夜,陈效回来了,林薇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他在她身边坐下,床垫往下陷了一点,她就醒了。

    “总有一天要被你吓死。”她这样说。

    “别装了,”他回答,“你已经习惯。”

    林薇默认,他说的是事实。他来,她不意外,他不来,她也不会巴巴的等着,她不知道这究竟算是什么。

    “明天我去香港,”他又开口,“王俊会去调案卷,所有的口供,调查记录,他有办法,会找到那个人。”

    林薇怔了一怔,终于要结束了,她在心里说,这整件事情,包括他们之间的约定。陈效大约也在想同样的事,又弯腰伸手到她床下去摸。那里还有一瓶半满的酒,她的私藏,以防万一,自以为没人知道,可他却是熟门熟路。

    “我很久没喝了,”她解释,“要喝也只喝一点点。”

    他笑起来,不是信任也不是不信,去厨房拿了两只酒杯,斟了一杯给她,一杯给自己。

    她接过来,啜饮一口,问:“香港,你会去很久?”

    “也不一定。”他回答。

    “去做什么?”她又问,总有种预感,他对她什么都不瞒着。

    他笑:“去说服一群对我恨之入骨的人。”

    “你打算怎么做?”

    “变个魔术,连哄带吓。”他答得并不认真,大概只有林薇会觉得他说的是实话。

    她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祝你好运。”

    他伸手轻抚她的头发,喃喃道:“这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林薇很快喝到微醺,对陈效说:“我还不知道多少你的事。”

    “想知道什么?”他问。

    “我今天看到你老婆。”她听到自己说的话,控制不住地笑起来,像个典型的酒鬼。

    “两年前离的婚,”他对她举举杯子,“如果你问的是这个。”

    “为什么离婚?”她收敛了一点,假装严肃。

    “我们不对路,她是轻喜剧,我是黑帮电影。”他打比方,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她会提起这件事。

    “结婚时你几岁?”她又问。

    “二十四。”他回答。

    她想了想,说:“很早,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了。”

    “我母亲病了,我想让她高兴。”陈效解释。

    “碰巧李夏又有个有钱的爸爸。”林薇戏谑。

    “是,”他点头,“她有个有钱的爸爸。”

    总有许许多多的不得已,林薇觉得讽刺,继续问:“你母亲得了什么病?”

    “累风湿关节炎,”他答的很平静,“很痛苦,整个人都变了形。”

    “你结婚,她就会觉得好一点?”她还是嘲他,知道他受得了。

    “至少那个时候,我这样以为,”他回答,“而且,找个人结婚是最便当的。”

    “怎么个便当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个月。”

    “你们怎么认识的?她跟你不像一个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帮她换车胎。”

    林薇听着他说,几乎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一条车胎,一个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个女人愿意把心交给他,直到现在,他们离婚两年,她因为他的一句话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这样养成的。林薇又记起陈效说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确不是,唯一一个优点就是够坦白。

    但陈效却继续说下去:“其实代价是很大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罢了。”

    “什么样的代价?”她以为他会说离婚时被分走多少钱。

    但他却笑起来,笑很无奈,顿了顿才说:“我女儿恨我,看到她,就像看到我自己,又一个轮回。”

    只因为这句话,林薇跪坐起来,看着陈效。她想起莎莉,韦伯家离开上海之后,莎莉给她写过几封电邮,每次都提到陈效,他其实是个很会哄孩子的人,又或者他哄随便什么人都在行,只是要看他愿不愿意费这个功夫。但他自己的女儿却恨他。

    “是因为你们离婚?”她问他。

    “不全是,”陈效摇头,“小孩子长大是很突然的事情,从前她总是原谅我,她说讨厌死爸爸了,五分钟又会紧紧抱住我不放手,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决定不再原谅我,无论我怎么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