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陈之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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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哪个孩子?”林薇一时没反应过来。

    “刚才在这儿跟你说话的那个。”陈效解释。

    “他是我学生,”林薇不屑,“我在他家做过一学年家教。”

    “也是,他跟你不合适。”

    听他这么说,林薇倒不服气了,反问:“为什么啊?”

    “他是好环境里长大的,你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懂。”

    林薇一楞,随即就笑:“你怎么知道我成长的环境很坏,说不定我给人带孩子只是赚零花钱,说不定我跟莎莉是亲姐妹。”

    他大笑出声,待静下来才道:“我出社会早,混了这么多年,总看得懂一些事情。”

    “比如什么?”林薇追问,一多半是挑衅。

    “有段时间,我总喜欢穿暖和的衣服,大概是因为从前冷怕了,总是吃得太快太饱,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突然饿起来,”他缓缓道,“我认得出和我一样的人。”

    林薇一楞,低头就看见陈效脚上鞋,精致的黑色薄底皮鞋,踩一脚就全毁了的那种精致,她不懂穿这样一双鞋子的人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最后却还是说笑话混过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嫌我吃得太多啊?”

    陈效却答:“有胃口总是好的,旁人看了都羡慕,比如我。”

    “可你刚刚说自己从前很能吃,”林薇挑他的刺,“现在怎么没胃口了?”

    “坏人做多了总有代价的,”他又笑,“不如明天晚饭你到我那里去吃,看见你吃,譬如我自己吃了。”

    林薇以为他只是说笑,没有当真。她想起第一次去那座大宅,莎莉就说他是坏人,现在他又亲口对她说了一次。

    “为什么总说自己是坏人?”她问他,“像光辉事迹一样挂在嘴上。”

    “所有人都觉得做好人难,做坏人容易。其实,做坏人才难。”他答。

    “哪里难了?”她不以为然。

    他从餐台上拿了一杯柠檬水来喝,泰然自若的解释给她听:“要做坏人,就要当着人面骗人,有时候还是那种特别信任你的人,你得看着他的眼睛说谎,一直到没有人信你,全都看着你,等你摔下来,就算摔死了,也不会有人哭,你说难不难?”

    这番话他说的并不认真,不知为什么,林薇却一时怔忪,静了半晌才说:“你对莎莉倒是很好。”

    陈效不置可否,只说:“我有个女儿,差不多也是这么大。”

    “怎么没看见过?”林薇有些意外,不管是年纪或是别的什么,他都不像是做了父亲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将近十岁孩子的父亲。

    “她跟她妈妈住。”陈效回答,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只是这句话,林薇便猜出个大概,也不方便再多问了。反正这事也跟她没什么关系,她这样想,这里的工作没有几天就要结束,韦伯家不日也要搬走了,此地高尚优雅门禁森严,她不会再有机会过来,更不会再遇到他。他们不过是有过两次的偶遇的陌生人,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其他了。

    “明天什么时候来?”陈效又开口,打断她的思绪。

    “什么?”林薇不懂他的意思。

    “晚饭。”他提醒。

    林薇愣了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请她去大宅,上一次是大雨,他送她和莎莉回来。

    “……我另外有事。”她下意识的拒绝,简单的几个字,说的却很急。

    他抿了抿嘴,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但在她看起来却又是另一层意思——她若去,他未必欣喜,不去,他也无所谓。

    她心里莫名的不悦,回头张望门厅墙上的大钟,五点差三分,便对他说:“我要下班了,到时间回到我成长的底层环境里去了。”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签字笔,又低头看了看。林薇以为他要找张纸或者餐巾来写什么,结果他却捉起她的左手,在上面写了一串数字,十一位的手机号码,从手背一直写到手腕。

    “走吧,你知道怎么找我。”他对她说。

    林薇诧异,她不知道这人哪里来的自信,自以为看穿了她,又这样对她。她撇下他走掉,跟韦伯太太打了声招呼,又对莎莉说了再见,一路都没回头看他,右手始终握着左腕,不想让别人看见上面写了字。就这样一直走出韦伯家所在的住宅区,远远看到何齐的车子泊在马路对面,她突然想起那个午夜,在她家楼下,她也曾把何齐的电话号码写在手上,这么巧,也是同样的位置。她用力在手腕上搓了搓,天热,手上有汗,硬是把那串数字擦掉了。

    何齐在车里朝她挥手,扬起脸露出笑容,她也对他笑,心里却在想,陈效对许捷的评价尚且如此,要是看到何齐又会怎么说呢?

    几天之后,大学开学,林薇又回到学校里。

    当时大学的住宿条件还很差,七个女生一间寝室,难免拉帮结派呼朋唤友。林薇要顾着林凛,只能走读,一直是同学中的边缘人,那种几个女生手拉手上厕所的事情,她很早就不做了,总是独来独往,不太怕孤单,也习惯了别人的目光,偏偏这样,追她的男生不少。一是因为她长得好,也是因为他们都觉得她有气质。林薇听到此类表白总是觉得很荒谬,她有气质?她不食人间烟火?如果能在地上捡到一百块钱,她一定马上据为己有,然后偷偷乐上几天。

    而现在,她有了何齐。

    何齐是真正的闲人,酒店的房间已经退掉,在她家附近找了房子,一副安营扎寨的样子,一天往她这里跑几次,要是她上学,就往学校里跑。他又是这么显眼的一个人,每次来都难免引起一些不相干的注目。她无所谓人家说她穷,却不大愿意听他们说她和何齐,说她走了运,飞上枝头。

    她不是不感谢他,自外婆去世,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得她一个人扛着,大约是这负担对她来说实在太重,不到一年时间,她便觉得过了很久很久,现在,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何齐替她修房子,付学费,往她口袋里塞零用钱,买各种礼物,手机、电脑、衣服、鞋子,如果不是她拒绝,还会更多。有时候,何齐、林凛、还有她,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她总会有种荒唐的错觉,觉得他们就好像是一个奇怪的家庭,而何齐就是这个家里的男人。林凛好像已经习惯有这么个人在他们身边,她也忍不住这样想,却又不敢这么想,只能固执的继续做自己的事,念书,打工,一点一点的攒钱。

    每次他来,她总是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走?”他总是反问。

    林薇无奈,只能对他说:“你帮我看着点林凛好不好?我有时候放学晚,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何齐自然不会拒绝,一口答应。于是,林薇上学或者打工的时候,何齐总是带着林凛,送他去学校,放学接他回来。

    那一阵,何齐还是开着那部黑色跑车。车是几个月前他从雨林道的房子开回来的,在他的印象中,父亲是极其低调的人,除了钱,没有其他物欲,直至来到上海才完全改观,陈康峪在此地竟有如此之多的身外之物,房子、车、船、名画、陈酒、瓷器、女人,既不常用,也不拿出来炫耀,只是藏着,像是强盗的宝藏。单单雨林道车库里的车便有成打之多,有一些从店里出来之后公里数就没再变过。何齐也都不曾动,只除了这一辆,之所以选中,大约只是巧合,他在英国考驾照的时候,开的便是一辆黑色的车子,运动型,四门,两排座位。

    天下的男孩子大概都差不多,小时候喜欢玩具车,大起来就喜欢真车,林凛也不例外,何齐每次开跑车去学校接他,他都很得意,对同学说:看,这是我哥,那是他的车。上了车,就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路看着何齐换档加速打方向,等车子停下来,还拖拖拉拉的不肯下去,非要在驾驶员位子上坐一坐,就算只是摸摸方向盘也是好的。

    每次看到林凛这样,何齐就会想起几年前的自己。那时,他应该是十七岁,申请了实习驾照,开始学车。陈康峪到英国来,难得有兴致陪着他在庄园里转圈,那里地处丘陵,到处都是坡路,但他开的很好,坡停坡起,游刃有余,一圈兜下来又回到车房,陈康峪对他说:“开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