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牧区的混子

七十二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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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牧区的混子

    天之骄子这个词,在八十年代一直是大学生的标签。

    姚晓迪也是天之骄子中的一员,甚至可以说是天子骄子中的天之骄子。从小到大无论姚晓迪走到哪里,都会让周围的人产生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她不但多才多艺而且人长的漂亮,不但人漂亮而且学习也好,不带学习好而且家世也好。

    是不是女孩子的优点,让她都占尽了?

    不!

    她的缺点就是运气不太好—起码,她今天的运气不算好。

    大学生的寒假放的比较早,姚晓迪也早早的放了寒假。今天她正骑着自行车准备去高中同学家玩,顺道在那吃饭。

    姚晓迪正蹬着自行车,唱着歌,准备去同学家吃火锅。但是却忽然听到“叮”的一声细响,接着一把雪亮的砍刀竟然打着旋急速的向自己飞过来!刀身足足有一尺多长,刀身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摄人心魂!

    “啊”的一声尖叫,姚晓迪心里一阵惊慌,自行车也骑得七扭八歪,甚至拐到了马路的另一侧。偏巧这时自行车对面,一辆急速行驶的警用三轮摩托车又飞快的向自己冲过来。

    前有摩托车,后面有砍刀。进不能进、退不能退、躲也来不及,姚晓迪吓的花容失色,请急之下她竟然撒开了自行车的车把,只是用双手捂住了脸。任平自行车向着摩托车撞了过去。

    眼看着摩托车就要撞到姚晓迪身下的自行车上,姚晓迪忽然感觉到一团黑影飞了过来,黑影中挟带着一股浓烈男性气息。

    接着姚晓迪就感觉到自己的纤腰被死死搂住,整个人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抱在怀里平着飞了出去,接着又是急速的下坠。

    姚晓迪听到到“砰”的一声,那团黑影跟自己一起落在地上。接着姚晓迪就感觉到俩人在地上连续的翻滚,滚的自己头晕脑胀,简直把早饭都要吐了出来。但奇怪的是她身体却感觉不到有多疼痛。

    姚晓迪只知道有个人抱着自己。她不知道的是这个人不但抱住了自己,而且在翻滚的过程中每当轮到她要滚到下面的时候,来人就会曲起手肘跟膝盖,帮助她卸去了大部分力量。所以她才不会感觉到太多疼痛。

    令人头晕目眩的翻滚终于停止,当姚晓迪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已经撞在了一辆警用摩托车的车身上。自行车已经被撞得变了形状。摩托车上一个身着警服的男人飞快下车向着马路对面冲了过去。

    “你没事吧?”抱着自己的男人说了一句。

    可是不等姚晓迪回答,他就已经放开了姚晓迪,随着前面的身影向马路对面冲了过去。

    听到了男人的问话,惊愕之中姚晓迪的睁开了双。可是一睁眼,一张刀削斧砍般线条分明的英俊面孔就出现在自己面前,面孔上还透露着坚毅与从容之色,一双眸子亮的让人吃惊。更妙的是这个男人竟然还留着一头齐耳的长发,身着警服。

    “我…….”姚晓迪只来得及说出一个我字,眼前的男人就转身向马路对面冲了过去。

    “哎,原来他问我没事吧,就是礼貌性的那么一问啊。”看着远去的背影,姚晓迪心里有点小失落。还没等自己回答问题呢,救了自己的帅哥就跑开了。

    救下姚晓迪的男人就是沈天龙。听见李国东的喊声,沈天龙就发现了骑着自行车冲过来的姚晓迪。

    千钧一发之际沈天龙来不及多想,本能的反应让他就冲了出去,他不但抱住了姚晓迪,而且还顺便抬脚踢飞了冲着姚晓迪飞来的砍刀。

    此刻沈天龙已经放下了姚晓迪,跟着李国东向马路对面冲了过去。

    飞刀!

    又见飞刀!

    沈天龙还记得大回子在火车上把菜刀砍飞那一幕。

    这次又是什么情况?

    等到沈天龙追上李国东的时候,李国东已经冲到了人群的外围。

    围观的是一群牧民。

    每个人身着各色的蒙古长袍,手持各式长刀、棍棒,甚至还有几个牧民坐在马背上,手里拿着套马杆。一群人围的水泄不通,根本看不到人群里面的情况。

    但是人群当中却不时传出来“嘿、哈”的呼喝之声。

    “让开,警察!”沈天龙跟李国东一边喊,一边拨开人群。

    周围的牧民们见到警察来了,却纹丝不动。一个个横着眼睛打量着沈天龙跟李国东,眼神一点也不友善。

    看到牧民们的目光,沈天龙不由得暗自庆幸今天自己跟李国东俩人穿的是警服。他相信要是俩人穿着便装去扒拉这些牧民,很可能就会被牧民乱棍打死。

    土生土长在红旗市的沈天龙,当然知道牧民们的厉害!

    伟大的红旗市地下诗人二回子曾经有诗云:“矿区的虎,牧区的狼,市区就出大流氓。”

    其实客观来说,这首诗描述的并不是十分准确。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老虎一直被认为是兽中之王,虽然狼也挺狠的,但是总归照老虎还差那么一点意思。

    或许因为二回子本身就出自矿区的缘故,所以在写诗的时候二回子很可能特意对矿区的混子稍稍做了美化,把矿区的混子描述成了“虎”,而把牧区的混子描述成了“狼”。

    当然如果从单兵战斗力来讲,矿区的那些大混子,譬如大回子、陈铁柱这些矿区的猛虎,肯定是不会输给牧区的群狼。

    但是就连他们这些猛虎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轻易的去招惹牧民。

    为啥?

    因为牧民们都太狠了!

    也许有人说了,老七你不是说大回子的菜刀,陈铁柱的管钳子,都是矿区兵器谱上有名的武器吗?他们要是不够狠,能排名这么靠前吗?他们难道不如牧民狠吗?

    对,回家兄弟跟陈家四大柱子是都挺狠。但是牧民们的狠,跟他们狠却不一样。

    回家兄弟跟陈铁柱,或许急眼了敢杀人,但是他们还没到一打架就想杀人的地步。而牧民的狠,源于“无知者无畏!”,再说的直白一点,他们好像不知道杀人要偿命一样,只要一动手就想把人弄死。

    夸张吗?合理吗?

    一点也不夸张,而且很合理。

    在80年代初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法制建设,都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法治社会还远远没有建设完成。

    而地处于内蒙跟东北夹缝处的红旗市更是属于落后地区。而牧区就是落后地区中的落后地区。

    此时绝大多数的牧民不但不认识汉字,甚至有的连汉话都不会说。草原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王国,是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他们平时说的蒙语,唱的是长调,喝的是马奶酒,写诗用的也是蒙文。

    如果不是因为要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牧民甚至根本不愿意走出草原,来红旗市逛逛。

    法律对于混沌初开的牧民来说,威慑力实在是很有限。

    而且牧民们不但多数都是法盲,而且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抱团。

    好像少数民族都有这个特点,新疆人、藏族人、蒙族人这些少数民族的人即使到了以汉人居多的大城市,也一般没人敢惹。原因就是他们太抱团了。一打架几乎就是妇孺皆兵,全民动员。更何况还是在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的红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