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战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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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得到的奖励全部分发给自己的手下,我还得知你并不是那个村子里的人,只是因为村民救了你。你不仅愿意替他们参军,还把大量的财富全部给他们置办粮食,也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我们的队伍不需要刻薄的人,只有这样杀伐果断,却又对自己人推心置腹,这才是我们需要的。”

    王风对于他们的考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反而很合他的心意。他可不愿意成为打酱油的人,加入这样严谨的佣兵团对于他以后的发展也是很有好处的,有理想有能力才会成功。

    “你想要负责战斗还是管理?”战斗部分不用说了,管理就是任务的接取,队伍的开销以及收获转化成需要的资源等等后勤的事。

    “当然是战斗了,枯燥的管理不适合我。”虽然这样危险很多,但是只有战斗才能够成长,他深深知道只有掌握了力量才是根本,一切全都是虚的。在冷兵器的世界,个人武力是保障人能活下去的有力手段,而且没有武力,也谈不上权势。贵族们也是有私兵的,除非是那些彻底落魄的,要不都会养些私兵来对抗国王。

    “那你先统领手下的那些人,以后我会再调些人手过去。这次你的任务出了意外,所以才折损了这么多人,至少要补充到三十多人,一切等敲打过他们以后再调配。”团长大略的知道了这次的战斗经过,所以也不能怪王风指挥不力。

    “这次我还遇到一个叫做菲尔斯的人,他自称是落魄贵族。他说他被山贼抓住,从而帮助他们出谋划策,我们得到的财宝全都是他帮忙打劫到的。反正我杀死的那个大汉十分忌惮他,基本上做到了言出必行。”王风之前只是大略的说了部队的动向,这次想起那个神秘的菲尔斯,不由得提出来供大家分析。

    “菲,菲尔斯?”一向淡定的团长大人也惊得站了起来,周围的队长们也是一副天塌下来的表情。总之很多果酒都浪费了,有些是从杯子里洒出来,有些是从嘴里喷出来。

    “没错,他是这么和我说的,就连被我们的弓箭指着时也是一副淡然的表情。最后他还拿了一些财宝走了,我看他这么配合,而且神神秘秘的,也不敢让士兵们冲上去抓住他。”王风当时确实有些顾虑,一般神秘又淡定的人物都是有底牌的,贸然动手说不定就会全军覆没。

    “幸亏你没有动手和他结仇,要不我们就危险了。”团长听到王风放走了神秘的菲尔斯,反而是松了一口气,像是甩掉了一个大麻烦,倒是和王风当初的反应很相似。

    “这个菲尔斯到底是什么人?”王风看到他们的反应,更加好奇了,这么知名又让人忌惮的,应该是个高人吧。这个时候,王风有点后悔轻易放走他,说不定可以捞点好处什么的。

    “传说在两百多年前,有个炼金术士无意中制造出了一瓶能让人长生不老的药剂,一时间轰动整个大陆,无数国王富翁愿意出任何代价购买。结果一个神秘的人轻易的骗得炼金术士乖乖把药交给他,之后所有王国都下令通缉他,却丝毫都奈何他不得。他总是能够化险为夷渡过难关,反而是追兵们吃了莫大的苦头。”团长严肃的看着王风,嘴里缓缓的吐出一句话:“那个神秘人自称菲尔斯。”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是王风还是感觉非常吃惊,在他的记忆里,菲尔斯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完全不像两百多岁的老家伙。要么这个人是骗子,要么真的有不老药。

    “你不需要怀疑,这两百年之间一直在通缉他。因为他是个不安分的人,总是用各种方式告诉人们他还活着。而他每次的出现总会掀起轩然大波,无数次的处于包围圈却又轻松脱逃,让所有想抓住他的人灰头土脸。最可怕的就是他的报复,有个王子想要放火烧死他,结果被他逃脱后,那个王子被活生生的烤熟送到老国王面前,而老国王被吓破了胆,整个人都傻了。”团长看出了王风的怀疑,一语就道出这个不算秘密的秘密。

    身怀重宝本来是遭人嫉妒,要被无数人追杀的。而这个身怀重宝的人实力超群,屡次向人们展示自己无可匹敌的能力,不论是智力还是武力,这个时候,人们就只敢远远的敬畏。而菲尔斯就是这种让人敬畏的存在,他的不死之身让人垂涎,但是他的智慧让人恐惧。别人不去惹他,他还要时不时的去骚扰别人,所以迫于无奈,大部分被他祸害的国家都下了通缉令。

    自从那次会议后,除了例行的负重练习外,王风他们又不得不统一去学习马术和骑砍。因为他们毕竟是骑兵团,以后都是要骑马打仗的,到时候马上的骑枪冲锋和挥刀劈砍都是要专门训练的。这就由不得王风来指挥了,所有经过锻炼的队伍都集合在马场,由专人负责教授马术和骑战,就连王风都要学习。

    端着骑枪的手势和位置,以及冲锋之后的速度和力道把握,都不是短时间能够习惯的。到后来王风甚至连素质训练都让士兵们先放下,优先练习骑战的技术。而其他部队也都陆续经过初次战斗,加入到骑术练习。

    王风因为是个队长,所以有专门的人教他,也有个不小的训练场供他练习。而在练习骑枪和刀剑以外,他还在练习弓箭,骑射流的威力不容小觑,可惜的就是,他的命中几率惨不忍睹。

    经过近一个月的时间,共有五百二十一名骑兵训练成型。其中有五个百人队伍,和一个近卫小队。以前的二十名队长分别担任正副队长的职务,管理各自的百人队,而王风则带领二十一名精锐骑兵充当团长的护卫队。王风将达卡选入当自己的副手,而其余的二十人都是各个小队选出来的精英,骑术十分精湛,还擅长陆地的搏杀,最令人侧目的就是他们都擅长骑射。

    王风本人的骑射都不一定比得过他的手下,他属于意识流,如果发挥得好,每一箭都能准确命中。但是如果感觉不来,他十箭都不一定能射中一箭,更别说命中要害了。毕竟他的素质比普通农夫要差很多,又要分心训练,所以他的射击技术可以说就是一团糟,射不射得中全看天意。

    他这一队人全都是重装上阵,不仅佩戴了骑枪和精致的单手剑,还有灵巧的猎弓和一大袋箭矢。整队人的铠甲上被金丝雕上莫名的花纹,整个银色盔甲显得华丽而庄重,团长命名为苍狼护卫队。

    等到整个疾风骑兵团基本训练完成的时候,巴弗伦周围也陆续接到敌军来袭的报告,已经有一个村庄遭到了洗劫。在团长去征召士兵的时候,纳德王国还没对外宣战,一个月前才和临近的斯克兰王国正式开战,巴弗伦并不是最边缘的城市,所以这个时候才陆续受到骚扰。

    本来一共征召到六百多人,但是第一次任务的时候折损了近百人,而还有十几人没能在团长的敲打行动中存活下来,剩下的人中有三十人被编入斥候小队,所以就剩下五百二十一人的正式骑兵。

    这些人全都是识时务的,一门心思跟团长走,顽抗的人全都被祭旗了。可以说战争一结束,这些人就成了银狼佣兵团的成员,而不是纳德王国的士兵。现在每个士兵身上的装备都是纳德王国提供的,到时候是带不走的。不过战争过后,以他们掠夺到的财富,足够每个人都配上一副这样的装备。光是王风之前缴获的金币珠宝都是一笔大财富,足够很好的武装他们所有人。

    佣兵团分为两种,一种是规模比较小的,成员都是精英骨干,这一类的存在目的是完成各种探险任务,以获得不菲的报酬来生活。以前的银狼佣兵团就是这样的组织,不过现在团长决定转型,也就是变成第二种类型。第二种就是以一些核心成员为骨架,大量招收普通成员,构建军队的模式,这一类主要是靠参加战争等大型活动维持生计,小规模的探险已经不能满足组织的生存。

    就像是动物的生存模式一样,小体积的动物只需要找寻一些小东西就能果腹,因为它没有实力去捕捉大型动物为食。但是一旦它拥有了巨大的力量,足够捕杀大型动物时,它的体积也相应的变大,需要的食物数量也增大了很多倍,以前一头羊就能吃饱,现在需要一头大象那么多的肉才能保持生存。

    在这个世界的战争中,很难出现几十万几百万的大战场,都是城主们各自为战。除了国王联合几个有实力的领主组织出一只强大的队伍,基本上没有超过万人的军队。就像巴弗伦这种比较有实力城镇,也只有三千多人的军队,所以五百人的骑兵团是一只能影响战斗胜负的力量了。

    据说王国里最强的领主也才五千多的军队,而国王虽然拥有最大的权力和最好的资源,但是也就七八千人,这还是修养之后的数据,如果在战争的时候,可能各个势力都达不到平时的兵力。

    这么少的兵力,导致攻城战也被限制在不发达的程度,除了撞击城门就是偷袭,攻城器械就是云梯和木楼。守城的也就是弓箭射击和肉搏,完全没有稀奇古怪的手段,比如石头热油什么的根本就没有人使用。

    骑兵团的任务是在敌人骚扰村庄时,负责带队去救援,毕竟不是大军团作战,骑兵冲锋不起来,威力也就显现不出来。不过骑兵对骑兵才是正道,骑兵对于没有长枪的步兵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守城的时候就不需要他们动手了,除非真到了关键的时候,要不然单靠城内的守军还是能够撑住的,毕竟巴弗伦不是防守薄弱的城市。当然,要是对方来了大部队,国内的其他贵族们不来救援,就只能硬拼或者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