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血腥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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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看他怎么样?”艾玛站在军营的高台上,俯视下面的几十个人在负重跑,她的身边站着四五个健壮的男人。从他们的表情就能看出,这几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细小的刀口像是狰狞的蜈蚣爬在他们脸上。

    “本身素质不怎么样,甚至比不上他手下的几个兵。但是有不错的头脑,而且还能吃苦,应该是块不错的材料。如果他能活着从第一次战斗中回来,应该可以考虑把他收入参谋部。”一个光头壮汉缓缓开口,他的声音沉闷而宏大,像是远古巨兽在他体内喘息。

    其他人纷纷点头表示赞同,王风到这里有二十多天了,之后陆续也有几只部队来报道。不过都是自己人带队,再也没有新人成为队长的情况了。老人们都知道怎么训练新兵,而王风作为新人,竟然有条不紊的开始了每日的训练。这里的伙食不错,只要你肯锻炼,是不用怕体力跟不上。

    “他真正让团长大人看中的,不是头脑而是战斗,他的战斗本能完全出乎你们的想象。算了,一切都要等他活过第一次再说,但是我有预感他会活着回来的。”艾玛扭身回了房间,她不需要参与那些基础训练,而其他几个队长也都分散开,各自操练自己的队伍去了。

    王风制定了严格的体能训练标准,第二天开始他就去各处弄来了沙袋,除开五个妇女去后勤洗衣做饭以外,剩下的三十一个人都在手脚腰背各处绑好沙袋。当然有鉴于那九个种田的身体素质好,所以沙袋也是特制的。

    每天早饭之前的晨跑就当是放松身体,所以没有负重,而上午十点左右的负重跑就是重点了,而下午四五点还有一次负重长跑。剩余的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部分,上午统一练习拳法和劈砍刺击,下午就是分开练习技巧,比如猎人练习射击,种田的九人练习拳法搏斗。晚上就是大家放松一下,互相比试一下技巧,基本上没有什么重体力练习。

    要说体能的话,王风连那些打猎的中年人都不如。毕竟他只是个普通的学生,身体都还没长成型,虽然前段时间有意识的锻炼,但是毕竟比不了那些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中年人。那些人大多都是三十多岁,只有三个是四十多岁的,还有5个是二十多岁的壮小伙。

    刚开始王风反而跟不上他们的跑步速度,所以他让最强壮的那个年轻人来带队,自己带着最轻的沙袋默默的跟在后面。经过这二十多天的锻炼,他的体质勉强比得上那些猎户了,但是和经过格外锻炼的农民们还是比不了。不过好歹他再次长跑也不会那么喘了,拳头挥舞起来也有了几分力气。

    看着自己的队伍渐渐成了规模,手下的三十一个人都精气十足,射箭拳法都有模有样,反正王风自己是比不过他们的。

    他们也开始进入了带刀训练阶段,这个军营到底后勤充足,想要什么训练装备都有,全都是战场装备,保养得极好。这几天王风又开始练习手下的战斗配合以及一些急救防护措施。虽然不一定用得上,但是万一战场上想起来了,也是能救命的。

    王风本人是其中最忙碌的,不仅要把自己以前隐约记住的东西整理出来,还要参与日常的训练,特别是他要比别人更加努力的练习。还好军官的伙食比普通士兵更好,而且随时都有供应,要不王风这么拼命的透支自己的精力,非要大病一场不可。王风觉得自己的胃口比平时好了很多,饭量变成过去的两倍。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训练都进入了正轨,就算王风不督促,大家都能按时按量的完成。特别是其中那个叫达卡的年轻人,不仅肌肉更加结实,拳法也练得炉火纯青,在模拟实战的时候从来没被打倒过。

    王风刚吃完午饭,打算继续去练习弓箭射击,就被久不出现的艾玛叫住。她领着王风来到高台上,这是队长才能去的地方,其他几个队长也都纷纷到来。

    “你们五个队伍是最早到达的,现在都满了一个月,该是去进行血祭的时候了。不见鲜血的士兵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这次就是让你们进行实战。这里有五个任务,你们选到那个都是天意,怨不得别人。”艾玛手心有五个纸团,等着几个需要实战的队长来抽取。

    王风来了这么久,虽然都忙于训练,但是平时和他们还是打过交道的。毕竟他是个新人,很多东西都要请教他们。这下其他四个人都示意让他先选,王风也不推辞,随便拿了一个。展开一看,上面写着营救商人之子。

    其他人都有心理准本,等待艾玛一一说明任务,然后就是和城主辞行。只有城主正式授权,他们才能带兵出去。

    因为王风是第一个抽取,所以艾玛首先给他说明:“前几天城内一个颇有钱的商人的五岁儿子被绑匪抢走了,要勒索大量的钱财。你的任务就是把他营救出来,如果没能做到或者目标死亡,就算你任务失败,到时候你们全体都要受到处罚。”

    王风想了很久,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很困难的任务。毕竟绑匪不同于山贼,他们一般来说人数不会很多,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至于所谓的血祭,那就不关他的事了,难道对方投降了他还要巴巴的去杀了他们粘粘鲜血?

    “地点和情报我待会给你,整理好你的手下,每个人带上三天的干粮。等你准备好之后,就可以自行去找城主大人。因为只有三天的粮食,所以不管成不成功都要回来。”说完这些,艾玛就再不管他,转头去和别人讲解任务内容。

    看到没他什么事了,王风赶紧出来准备。因为不是长途行军,所以衣服什么的不用带着,最重要的就是武器和干粮。召集齐手下的人,告诉他们这次的任务,然后宣布今天下午的例行训练取消,各自准备好武器,明天领了干粮就出发。

    晚上最激动的就应该是王风自己了,躺在床上兴奋得睡不着。虽然只是小小的营救人质,但这却是他第一次带兵出征。也许还要第一次杀人,不管怎么说,这毕竟是他融入这个世界的重要一步。也不知道明天如何,除了万能的神以外,谁又能预知未来呢?

    第二天一大早,王风以及手下的三十一个人就全部集合完毕。他早就对武器做出了安排,其中二十个人背着弓箭,腰上挂着一把单手刀,手上还有近距离攻击的手弩,这也是猎户们常见的配置。还有两个放哨的就带着手弩和单手刀,剩下的九个特殊关照的人背着一把双手剑,还有单手刀和手弩。除此之外,每个人都穿着护身的皮具,护肩护膝护心脏的都有。还好不是金属的,要不然,他们就变成青铜圣斗士了。

    每个人都带着一个木制的圆盾,这也是防止对方有弓箭手。加上背着的干粮,每个人身上都增加了不少的分量,不过对于经过一个月魔鬼训练的人来说,这和平时训练也没什么区别。还好现在是初夏,大家不用穿厚厚的保暖衣物,要不然又会增加无谓的重量,还降低了士兵的灵活度。

    可惜的就是手弩威力极其有限,就算是皮甲都能较为有效的防御住,而且最多射出三十米远,十米以外就没有杀伤力了。要不是没有机会,他倒是想改造一下这个小东西,好歹也是机械时代来的人,改进点冷兵器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过一是没时间,二是没条件,所以他只能隐忍不说。这次带着也是聊胜于无,弹弓好歹也能打伤人的眼睛,总不至于这点威力也没有吧!

    艾玛说是王风的副手,但也只是来指导他一下,这次的活动她可是不参与的。她给了王风一张折叠过的纸张,正面是一幅巴弗伦周围的地图,虽然没有太精细,但是好歹也能让他认清楚方向。纸张的背面是任务的详细说明,包括那个孩子的名字和大致长相,以及绑匪约定的交换地点。

    “城主大人,第三小队队长王风向您报到!”王风穿的也是一副皮甲,贴身的设计包裹了全身,比普通士兵的重要部位防护强多了。在关键的地方比如心口等,都有金属片附在外面,总是安全很多。

    “去吧!期待你成为一名正式的士兵,对于优秀的士兵,我是不会吝啬金钱的。”今天城主大人倒是没有处理公务,而是悠闲的坐在桌前看书,旁边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

    “谨记您的教诲,我不会让您失望的。”弯腰行了个礼,王风就转身出门了。城堡外面是战列成队伍的三十一名士兵,其中有两个人捧着一些装备递过来,这是他的武器和干粮。

    翻身骑上那匹棕色的马,这是军队配发给他的坐骑,专门外出任务的时候用,还能让队长都熟悉一下马性。听说正式的队长会有一套铠甲,只要这次王风能或者回来,就能够拥有。这次他选择的是一把单手的剑,以及弓箭手弩和盾牌。他的单手剑是和士兵不同的,看起来颇为精良,不知道是不是钢打造的,手感较轻却十分坚硬锋利。

    顺着地图,队伍小跑着前往目的地,就在城外的森林里,倒也不算很远。花了个把小时左右,才来到预定目标附近。

    “全体防御阵型,一组出去侦察,找出劫匪藏匿地点。”他下了马,示意大家可以稍作休息,只是摆出便于防御的阵势就可以了。其实也没有了不起的阵势,就是大家背对里面坐成一圈,武器都放在顺手的位置,以防止被偷袭时来不及反应。不过两三个弓箭手之间坐着一个拿双手剑的剑士,真要有人偷袭,弓箭手后退一步,剑士前进一步,瞬间就能布置成步兵阵型。

    二十个弓箭手被王风分成四个组,每个组有个小组长,方便他指挥带队。而九个剑士则由达卡担任组长,也是队伍的精锐力量。在冷兵器时代,除了秦弩以外,担任弓箭手职位的都是些体力不强,近战无力的人。一般只要冲散了步兵方阵,弓箭手就像是纸糊的一攻即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