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我的第一笔生意

宣枫飒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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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射出一箭直接就把她射来的箭给拦腰折断,“第七个问题,明明你既爱他又恨他,为什么偏偏用这种恨的方式来表达你的爱呢?”

    她看了我一眼,“我高兴!”

    我再给了她一箭,“废话。”

    她冷哼一声,“现在该是我了,你能帮我杀了他吗?”

    “如果你给的报酬足够让我动手的话。”我踢掉了她射来的箭,“第八个问题,明明你既爱他又恨他,为什么偏偏用这种恨的方式来表达你的爱呢?”

    她总算是有点反应了,“你烦不烦啊,你要是没有什么可问的了,不如让给我来问。”

    “我不乐意。”弓箭没有对准她,我找了一个方向,随便把手上的箭给放了。“该你了。”

    “好,那我问你,我给你多少的报酬你会肯杀掉他?”

    “我的报酬是你,你要是狠得下心来杀他,为什么我会不肯。”我顿了一下,“而我问题是,你狠得下心来吗?要是到了那边我都要得手了你再喊停我是不会住手的,而且我要的报酬你照样还得一分一分地付清。”

    碎善笑了,“我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你尽管动手,我不仅不会旁观,还会助你一臂之力。”

    “那就随便你了,只要不打扰我完成任务,随便你想要做什么。”

    碎善点头,“现在我手边还有一支箭,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曾经爱过谁吗?”

    我想了想,“这个问题我也一直没有弄明白,等我什么时候想明白了我再来告诉你好了。”她问的每一个问题我都没有好好回答,而这一个我想要好好回答,因为我也想要问一问自己,究竟我曾经有没有爱过谁。“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想好,等我想好了我再来问你。”

    “随便。”

    碎善定的人物的时间是这个月的十五,一般这个时候南风郡的母亲都会到贫民区去施粥,我们在那里先从南风老妇人下手,混入南风家去。碎善说南风老妇人是南风家里最心软的人,也是最快最快进入南风家的途径。我告诉碎善,南风郡是个谨慎的人,南风老夫人有这样性子,这些年被带进南风府的人肯定是不少,南风郡肯定暗中都查过了。

    碎善看着我,“我信你会让他们什么都查不出来,也不敢查你。”

    我想了想,“我大概是明白你的意思了,但是我若是让他们不敢查我,不是就暴露了我自己的身份吗?”

    “这是你自己的事情,我只是想要看到我想要的结果。”

    “好。那我也说清楚,我只是按着我自己的办法,你要是有什么要求最好一次性说清楚,其他的我概不负责。”

    “要求只要一点,在我还没有说要他的命之前,你得把他的命留着。”

    “这是自然。”

    南风老夫人比我想象要苍老一些,本来像他们这种大家族的最尊贵的女人,应该是养尊处优,生活非常顺心,该用在脸上的东西是一样都不会少的。但事实上看起来似乎并不是这样,南风老夫人的皮肤并不是很好,年纪应该还不是很大但腿脚已经有一些不方便了。

    “夫人,给一些吃的吧,给一些吃的吧,行行好!”

    “夫人,您行行好!孩子都饿了很多天了。”

    南风老夫人一让后面的随从拿出食粮来,饥民们就一拥而上,不少的老人和孩子因为不比那些男人来得强盛,被挤倒在地上,我伸手扶住一个抱着孩子的老人,把她扶到旁边的空的地方,“你坐着,我帮你。”

    那老人握着我的手,“谢谢,谢谢,真是遇上好人了。”

    等我到最前面的时候,干粮已经剩的不多了,我接过两个,我全部拿去给那个老人了,“老人家,吃吧,孩子饿坏了。”

    老人手里的孩子还很小,最多也就是两岁多一点,饿得是面黄肌瘦,哭号不止,我接过孩子来,那孩子认得吃的,也不认生人了,我说,“来,慢一点了,不要噎着了。”我解下腰边的一个竹筒,“喝点水吧!”

    那孩子吃了一大半,伸手递给我,“姐姐,你也吃!”

    我摇头,“吃吧!”

    小孩子犹豫了一会儿,把干粮咬得干干净净。那老人拉住我的手,“姑娘家,你真是好心啊,谢谢你,谢谢你!”

    不远处坐在车里的老夫人指着我,“这个女孩子真是孝心,拿来的东西都不会自己吃,先拿去给老人和孩子,这样的女孩子真是不多了。”

    南风郡在马车里面掀起帘子,“母亲又看上那个女孩子了?”

    南风老夫人笑着说,“你看看那个穿紫袍的女孩子,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在这些难民当中也保持着干净的左派,又有仁孝之心。”

    “是挺不错的,母亲喜欢就带回去吧。”

    南风老夫人冷哼一声,“也没打算让你同意。去,把那个姑娘叫来,带回府上去。”

    我跟着南风老夫人的车队回去了南风府。

    “你叫什么名字?”

    “回老夫人,奴婢单名一个轩字。”

    “那个轩?”

    “诗经有云:戎也既安,如轾如轩。”

    老夫人惊讶道,“你还读过书?”

    “是,先父曾经是个士人。”

    “那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低着头,“三年前,先父归去,家中也着了大火,家中的亲人都死在火中了,就只有奴婢一个人跑出来了。”我抚上我的面庞,“脸也被大火烧坏了。”

    我的脸上装着面具,老夫人听了这话也叹息,“好好的一个女儿家都叫一场火给毁了。”

    “老夫人能怜惜奴婢,奴婢也不算是毁了这辈子了。”

    老夫人拉过我的手,“可怜的孩子,以后你就在这里了,也不用怕,就把这里当你自己的家,你留在我身边就是我的人了。”

    我点头,“多谢老夫人。”

    老夫人身边有不少服侍的人,最尊贵的是一个相当大的侍女,据说也是老夫人陪嫁的侍女,大家为了尊重都称一声厉姑姑。其他的一些人也年级都不算太大,大家也都是名字相称,老夫人很讨厌下面的人结成一派一派。我和一个杂役的婢女同住一个房间,她的名字叫良善,容貌算不上上等,但也是清秀的一类,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脸色都白了,我哄了很久才回过神来。

    “你为什么脸上要戴面具啊?”

    “因为我的脸烧坏了,所以拿了面具遮掩。”

    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对,对不起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不知道!”

    “没事,我叫轩,你以后就这么称呼我就好了。”

    我要收拾我的床铺,整个房间算不上很大也足够我来活动了,良善立刻就伸手,“我来吧,我来吧,你休息一下!”

    我想她也是愧疚,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女孩子,“那就麻烦你了。”

    我坐在一边,闲闲收拾着一些杂碎的东西,“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住吗?”

    良善看着我,咬着下唇犹豫了很久,“你睡得这个床铺原本是有一个人住的,但是她死了。”良善立刻改口,急急道,“不是不是,她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没有什么忌讳的。”

    我摇头,“没事,你在南风府待了多久了?”

    “我是两年前就来了的。”

    “你为什么会到南风府来做下人啊?”

    她转过身去整理床铺,“没有为什么,我们家里穷,我是被我爹爹送来的,本来我是进不来的,管家跟我们家曾经有过交情就把我弄进来了。”

    “我对这里是一点也不知道,你要不跟我说说,免得犯了错。”

    良善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多的规矩,跟着老夫人,老夫人没有什么架子,不会轻易责罚我们这些下人的。在整个府里面最好的人就是老夫人了。”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哦,对了,老夫人跟大夫人的关系好像不是很好,你遇见大夫人一定要留心,她不喜欢比她长得好看的下人,但是她长得很好看啊!大公子待她也是专房之宠。”

    我心里沉了一下,“这样啊,那大公子在老夫人和大夫人之间有没有明确表过态啊?就是说有没有在这两个人之间说过什么?”

    良善摇摇头,“这当然是没有了,一个是夫人一个是母亲,按理说都不可能厚此薄彼的。”

    我心里觉得她还真的是单纯啊,自古以来这婆媳关系就是重大的家庭问题,常常有很多的家庭就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好而分崩离析的,尤其是这两个女人都是依附一个男人的时候,这很像是两个女人争风吃醋。通常这男人呢,不是为了媳妇不要娘,就是为了娘不要媳妇,这两种情况都很糟糕。因为你不要娘了,别人说你没有孝心了,可是你不要女人了,别人又觉得你无情,这真的是一道极难极难的选择题,这男人通常在其中都是一个坚强的战士。以我来看,这办法也不是没有,既然两个都顾不全了,那就都不要顾了,索性再娶一个女人回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去。当然如果真的采用了这种办法,那么别人就会指责你花心了,这样的骂名比起不孝和不仁不义起来好像更加能够遗臭万年。这当然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了。

    良善把我的床铺铺好,我没有行李什么的,厉姑姑给我准备了几套衣服,我看了一下,都是些粗布,比起良善身上的那一件是好了,但是对于我这种脸绫罗绸缎都拿来做地毯铺在地上踩的人来说实在是觉得现在我的身份好像真的很掉价。我将这身衣服勉强往身上一套,良善立刻就过来恭维我,“轩,你穿上这衣服真是好看。”

    我真是是知道她想要夸我,可是事实上我想的是,我居然沦落到穿这种破烂衣服会好看的地步了。我真是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失败啊!当时我的脸色就拉下来了,还好隔着一张面具,谁也看不出来我的脸其实黑得不得了。对于我们这种上位者的人,第一要求就是要不变喜怒,你说让别人轻易看到你心里想的东西了,不免总是让下面的人都觉得自己比你聪明,那么你就免不了别夺权篡位。

    我想了想,“谢谢夸奖啊。”

    良善伸手要给我梳头发,手刚碰到我的头发梢,我下意识要抽出匕首来,突然手一顿给忍住了,良善好像被我吓到了,后退了几步,“我,只是想要帮你梳一下头发。”

    还好匕首没有被她看到,我说,“我知道,我就是想要拿一个木簪子,我没有别的首饰。”我把木簪子拿出来的时候,良善接过的时候小心翼翼得不得了,“这簪子这么精致,肯定是上好的东西,阿轩,你怎么有这么好的东西。”

    “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就只有这一样东西。”

    良善给我把头发梳顺了,我看着放在梳妆台上的木簪子,是上好的红衫木,图样不算复杂,我一眼就看出来是什么了,漫天的祥云中,隐隐约约透出的是凤和凰的尾羽,这一支木簪我也问过了,它的名字叫做凤羽凰和,什么意思,一看就明白了。

    其实那时候我躲在树上,我看着小白直直就倒下来了,他是病了,我告诉自己既然割袍断义了那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和我没有了任何关系,可是还是伸出了手将他送到客栈去了,我一直等到子狸发现了小白的异样叫了大夫来才走的。我本来就是来的时候就是只有一个人一把匕首,走的时候除了一个人和一把匕首,我就只把这一支木簪子给带走了,连本来应该要送给小白的璧玉琴也都没有带走,留给了他。徐嬴出现的时候我其实犹豫了,我甚至想过把璧玉琴拿回去换回我的三焱扇,最终还是没有舍得。而这一支木簪我也不认识它的价钱,再好的东西肯定也没有我的三焱扇来得珍贵,但是价值这种东西都得是随个人的心思来的。

    “轩,这一支木簪子是你情郎送的吧,你一直带在身边也一定很珍惜它。”

    我说,“你的手很巧。”

    良善顿时就高兴起来,“真的吗?那以后我都来给你梳头发好吗?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的姐妹都是我来梳头发的,她们都让我来弄。”

    “那真的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我很喜欢的。”

    我看着镜子里面的女子,一身淡黄,加上一个简单的发髻,也是肩若削成腰若束素的美人,只是可惜了,没有一张可以令人心驰的脸。这也是我第一次为了我的面具感到遗憾和可惜。

    我进入南风府之后就成了南风老夫人手下的一名侍女,因为我识字的缘故就成了陪伴老人家念经抄写经文的最好的人选,半个月一来我每日做的事情就是给老夫人念经文,然后就是抄写经文。也因此,老夫人非常赏识我,我突然觉得,当年无聊临摹小白的字帖也算是歪打正着,本来也就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居然也帮了我一个大忙。

    “轩,你抄写的一百份经文都好了吗?”

    “已经好了。”我把这半个月来的成果略略整理了一下,“都在这里了,厉姑姑看看吧。”

    厉姑姑随手抽了最上面的一卷打开来看,点点头,“字倒是还不错,拿得出手。这原稿老夫人得拿走了,这可是孤本,要是弄丢了也就没有了。”

    “没事,姑姑拿去吧,道德经我已经背下来了。”

    厉姑姑给我一个赞赏的目光,“是嘛。”她垂下眼睛来,拿着手里的竹简摆弄了一会儿,“是挺聪明的,希望不要只是小聪明。”

    “姑姑教训的是,轩记得了。”

    “那就好,这东西我搬走了。”她伸手唤进几个小厮把东西给搬走了。她回头给我一句话,“你去给老夫人念经吧,她刚刚想要听了。”

    “是!”

    我刚到老夫人的房里,“今天老夫人好精神啊,脸色也看起来好多了,是碰上什么喜事了吗?”

    “轩来了啊?”

    我走到老夫人的身边,南风郡就坐在下首,我给他行礼,他破天荒地伸手虚扶了我一把,老夫人顿时就面露喜色,我心里觉得讽刺。

    “轩,是个好名字,”他拿起手边的竹简,“这东西是你手写的?”

    “是!”

    老夫人笑道,“轩的字是写得极好,我手上有过那么多抄经书的人,也就是属轩的字写得最合我意,就连你写的也没有她写得好。”

    “母亲这是嫌弃儿子了。”

    “你的字写得好,跟你父亲是一样的,干净利落磅薄大气,可是我是老人家了,你的写得草,我也懒得认,还是这样干净一些的字好,一个一个字分罗得开,看得清楚。”

    我站在一边,厉姑姑给我使了一个眼神,我接过她手里的茶杯,放在大公子手边,厉姑姑见我不开口,就说了,“这可是上好的茶了,大公子这两天睡不好,眼睛都红了,这就是凝神安息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