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八章 儿童年代的结束

茗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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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六十八章  儿童年代的结束

    四年级的时候,王恒潇是有机会成为团员的,可是学校校长却是没同意,因为王恒潇这个名字在整个县里都是大大有名的,有名的却不是其学习或者是其他的好的方面,而是叛逆和打架()。

    甚至,那一次还死了人,不论原因如何,是不是你直接动手杀的人,可是只要牵扯进去了,那么在老百姓的印象里,你就是个不稳定的因素。

    而且,当时王恒潇的学习成绩也不是那么的顶尖,所以就没有成为团员,童老师甚为遗憾。所以,王恒潇就戴了五年的红领巾,小学毕业了,终于可以解脱了()。

    不是团员,也就不用戴个指甲盖大小的团徽了。

    小学毕业的聚会,持续了一下午的时间,在童老师的允许下,都少量的喝了一些啤酒,大热天的也能凉快一下。

    到了黄昏时节,童老师害怕晚了,大家回家会遇到意外,于是让大家都早些回去,三队下面的学生,童老师亲自带队,以免出现什么事。

    王恒潇按照约定,带着杨琴和李玫来到自己家里玩儿。

    庞东和唐鹏两小子都羡慕。

    唐鹏常说,我们学校两个最好看的姑娘就要被你糟蹋了。这小子是个闷**。庞东则直接的多,喜欢就说。四年级的时候,庞东就给隔壁二班的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请王恒潇代笔的,因为王恒潇的钢笔字好看。

    毕竟是小孩子,而且有些害羞惧怕什么的,那个女孩子没有任何回应,只是见到庞东都是躲着走。唐鹏为此笑了很久,每次打不过庞东的时候,就会拿出这事儿当撒手锏。

    一路上杨琴的话比较多,唧唧咋咋的说个没完。

    “同桌,你太小气了,你爸爸是乡长诶,还是万元户,毕业了,你都没送我和李玫礼物,李玫你说是不是?”

    “不过嘛,你没去县城上中学,和我们一起去塔其乡,算是有些良心。哈哈……”

    李玫的话不多,事实上,李玫在班里的存在感很小。平时很安静,班上和她说过话的人不超过一半,除了和王恒潇话比较多,其他人都是礼貌性的回应一下。这次来王恒潇家里玩儿,也是看在王恒潇的面子上,别人的话,怕是没有这份待遇。

    “王恒潇,你的车子很好看呀,去上初中很远的,如果我骑不动车子,你要带我()。”

    去塔其乡上学,有十公里的路程。

    前世,王恒潇上初中就是住校,每星期回家一次,每次去学校都是骑自行车走十公里的路程,夏天和冬天的话,一般一小时就到了,如果是春天风大的时候,逆风而行得走两三小时,基本上是和走路差不多。冬天好一些,下雪骑不了车子,可以坐车,来去路费十块钱。

    这个年代,十块钱对小孩子来说都是一笔巨款了。

    王恒潇记得,前世上初中,一星期的生活费就是二十块钱,冬天是二十五块钱。这是他们汉族人,那些回族学生一星期一般只有十块钱的生活费。

    庞东笑道:“李玫,你干脆别骑车了,就让王恒潇带着你,你那么轻,他带着都不费力。”

    唐鹏也起哄地笑道:“是呀,是呀。”

    李玫有些害羞,她也就是和王恒潇一起的时候,才会开些玩笑,此时被调侃,就有些招架不住,只能低头不语,耳朵根子都红了。

    不一会儿,到了王恒潇家里。

    王恒潇的父母都回来了,父亲的摩托车放在门口,家里有了钱,自然是该有的都得有了,摩托车,拖拉机,大彩电,洗衣机什么的。

    妹妹在门口骑着自己的小自行车在慢慢习惯,刚刚上二年级的小丫头才刚学会骑自行车,哥哥走了,她就得一个人去上学,看到哥哥回来了,急忙招手兴奋地道:“锅锅,锅锅,看我骑自行车。”

    杨琴和李玫都和王恒潇的妹妹认识,一个学校的,和王恒潇又很熟,不认识就奇怪了。

    母亲听到声音,从房门走了出来,看到两个好看的姑娘,顿时眼睛一亮,笑道:“你娃儿也晓得带些同学回来耍,快进屋里来坐()。”

    杨琴和李玫急忙喊阿姨好。

    唐鹏和庞东笑呵呵地问候一声就回家去了。

    今天过来,杨琴和李玫就和家里人说了晚上不回去的,住在王恒潇家里。王恒潇家的房子很大,两百平方的平房,平时一家四口人都显得有些空旷。可当时批的地盘就这么大,父亲说不修大房子就浪费了。而这一排的房子都很大,最小的也是一百三十个平方,大伯家的房子和王恒潇家差不多,也有近两百个平方。

    农村人,就是喜欢大的。

    父亲在看电视,新闻联播是农村对外了解的唯一渠道,虽然上面讲的东西王恒潇只相信一成。

    杨琴和李玫和王恒潇父母问过好之后,就急忙随着王恒潇钻进他的房间去了,小孩子去别人家里都是害怕大人的。十一二岁,其实也是小孩子。

    王恒潇的房间在最东边的墙角,向阳位置,空间蛮大,足有二十多个平方,陈设比较简约,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暑假,几把椅子,一个录音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墙角立着两杆钝头长枪,其他的就没了。

    当然,说是简约,可对现在的年代来说,这是很标准的城里人设备了,还是条件不粗的城里人才能给孩子买得起的。这台电脑还是当年王恒潇从上海带回来的,早就过时的,可没有可换的,只能一直将就着用,不过内部的零件都是换过的,也就是升级过的,还是勉强可以。

    杨琴和李玫都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熟门熟路的,杨琴直接一下扑到王恒潇的床上,舒服的滚了两下,笑着说,这床比她睡的还舒服。李玫则是坐在王恒潇的书桌前,翻看几本世界名著。

    三人是学校内著名的好朋友,全校师生都知道三人关系非常的好,经常互相到对方家里去玩儿()。

    过了一会儿,庞叔带着庞东来王恒潇家里做了一会儿,带了两瓶啤酒和王恒潇父亲喝了。庞叔现在虽然自己家里也有自己的一百多亩土地了,可还是坚持分出一些时间给王恒潇家里帮忙干活儿,也不求工钱。这是一个很老实的农村人,知恩图报,他们一家能在这里生活下来,他知道就是靠的王恒潇家里的帮助。

    庞英以高分考上库市重点高中的时候,庞叔家里是拿不出钱去交学费的,是从王恒潇家里借的钱。而在前世,王恒潇记得庞英就是因为上不起高中,才会在中考成绩很好的情况下去上了中专,然后早早的步入社会,碌碌无为。

    而庞兵,前世的记忆力,这家伙初中都没上完,就因为厌恶学校而弃学跑出去打工赚钱。现在这小子在初中的学习还很不错。

    这些,庞叔一家都很记得,逢年过节,都会首先到王恒潇家里来。

    庞东和唐鹏在家待了一会,就再来找王恒潇玩儿了。小孩子是真正的群居动物,让他们一个人在家呆着,那比揍他一顿还难受。这两小子平时基本上都是在王恒潇这里度过的,这里好玩的东西多,看看书,听听歌什么的都很不错,他们自己家里的房间,除了一张床和一个桌子,就什么都没了。

    几个小孩子在一起就会很热闹。

    杨琴拿起王恒潇书架上的一个白色的皮毛做的帽子,好奇的在头上戴了一下,笑道:“同桌,这是什么帽子?很好看。”

    王恒潇楞了一下。

    这是几年前,谢丽莎和廖沙科离开的时候,给他留下的礼物。当然,当时他们身上除了几件衣服,也就剩下这个帽子能送人了。

    “呵呵,是我朋友给我的礼物,冬天能拿出来戴戴,你喜欢就拿去吧()。”

    王恒潇看杨琴很喜欢,就干脆送给她了。

    杨琴在王恒潇面前从来不知道客气,直接戴在头上不拿下来了,笑呵呵地道:“那好,我就一直戴到冬天。”

    李玫看向王恒潇,笑而不语,只是伸出小手晃了晃。

    王恒潇从抽屉里拿出一支蓝色的钢笔,放在李玫的手心,笑道:“这是我用了几年的钢笔,就送给你了。”

    李玫开心的笑了,将钢笔收起来,道:“好,这次算你有心,嘻嘻!”

    庞东在一边笑道:“要是去了中学,我们还能在一个班就好了。”

    是的,他们都希望去了新的学校,还能熟悉的几个人在一起,在一个班。

    小孩子都是希望什么都能长久的,希望好朋友能永远在一起,希望要好的同学能一直和自己同班。

    …………………………

    第二天一早,王恒潇亲自骑车将杨琴和李玫送回家,在李玫家里吃的饭,然后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方强的车已经停在家门口了。父母已经习惯了王恒潇每年暑假都会出去过,也不过问他做什么,只是叮嘱要照顾好自己。

    “教官,他们已经到了。”

    方强只说了一句话。

    王恒潇点点头,和父母交代了一声,就直接上了车,什么都没带。车子迅速发动,沿着公路朝着十几公里外的部队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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